三命通会-原文全本(十二卷)
【论天月寿】
#### 【论天月寿】 夫寿者,利物济人。掩凶作善之谓也。天寿者,谓周天有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半,除十二宫分野,每宫各占三十度,共计三百六十度外,有五度二十五分半,散在十二佐宫。甲庚。丙壬。乙辛。丁癸。乾坤艮巽,谓之神藏煞没,每宫各得四十四分。所以子午卯酉中有甲。庚。丙壬。 【注】子中有壬卯中有甲午中有丙酉中有庚 辰戌丑未中有乙辛丁癸 【注】丑中有癸辰中有乙未中有丁戌中有辛 寅申己亥中有乾坤艮巽 【注】寅中有艮巳中有巽申中有坤亥中有干 此十二位宫能回凶作善乃曰:天寿也。月寿者,乃三合所照之方。日月会合之辰,申子辰会酉出庚,入垣于壬,亥卯未会午出丙,入垣于甲,寅午戌会卯出甲,入垣于丙。巳酉丑会子出壬入垣于庚。故壬。甲。丙。庚,谓之月寿。而辰未。戌丑四月天寿亦同属焉。盖日月照临之宫,凡天曜地煞,尽可制服,故可回凶作吉。壶中子云:天寿阳之寿,正月起,自乾卦之前,一辰亥上,顺行,乃正月亥。二月子。 三月丑。四月寅。五月卯。六月辰。七月巳。八月午。九月未。十月申。十一月酉。十二月戌。月寿阴之寿。正月起自坤卦之后,一辰未上,顺行,乃正月未。二月申。三月酉。四月戌。五月亥。六月子。七月丑。八月寅。九月卯。十月辰。十一月巳。十二月午。五星论天月寿本后说,而以前为天月寿,贵人干支之分也。阎东叟云:贵神在位,诸煞伏藏二寿,扶持众凶解散。 凡命中带凶煞,得此二寿,扶化,凶不为甚。须要日上见时,上不犯克冲,刑破方吉。凡人得之,一生安逸,不犯刑不逢盗,纵遇凶祸,自然消散。与三奇天乙贵同并,尤为吉庆。或财官印绶。食神变寿,各随所变,更加一倍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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