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删卜易-原文全本
婚姻章第八十二
余曰:两人不是姻缘,虽则不能死别,必有生离,果于次年寅月休妻,此人六月再取彼妇,应寅月者,夫临寅木而冲世也,应六月者未土冲开初爻丑土,子水来生其寅木也。 旺相爻逢六合彼此同心O爻逢六合占婚最宜,更要财官旺相为吉,男忌财逢破墓,女防官位克绝,六冲变六合者更吉,眼下不允,日后必成。已成婚不和睦者,终究和美。忌六冲,卦无财官,主婚不成,勉强成之,若非死别,定是生离。六合变六冲,虽许允后必更张,已成者终须折枕。 占用咸临节泰,忌逢暌革解离O觉子曰:易冒有云,卦得咸临节泰,若不遇合冲变,虽财官衰陷随墓助伤,皆不为凶。暌革解离,则为凶兆,虽用神全备而化合,亦不为吉,此言用神不腾于卦,验也。 曾于巳月丁卯日占婚于何时 得泰卦 子孙酉金″应 子孙酉金″应 妻财亥水″ 妻财亥水″ 兄弟丑土″ 兄弟丑土″ 兄弟辰土′世 兄弟辰土′世 官鬼寅木′ 官鬼寅木′ 妻财子水′ 妻财子水′ 余见此卦,兄爻持世,亥财临月破旬空,子水之财,世爻克之,日辰刑之,古虽以泰卦为吉,余焉敢以为之婚姻大事而试卦耶,命之再占 又得坤卦 子孙酉金″世 子孙酉金″世 妻财亥水″ 妻财亥水″ 兄弟丑土″ 兄弟丑土″ 官鬼卯木″应 官鬼卯木″应 父母巳火″ 父母巳火″
出处性质:公共参考底本;final2/增删卜易-原文全本.md;原文第6401行;SHA256 c6d3b54467ef536f7dcd3a909ce082b8a4f273a555b8a925a0b48b42f40de7bb进入完整阅读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