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
子平真詮
然亦有非金水而見官,何也?化傷爲財,傷非其傷,作財旺生官而不作傷官見官,如甲子、壬申、己亥、辛未,章丞相命也。 至於傷官而官煞並透,只要幹頭取清,金水得之亦清,不然則空結構而已。 傷官取運,即以傷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傷官用財,財旺身輕,則利印比;身強財淺,則喜財運,傷官亦宜。 傷官佩印,運行官煞爲宜,印運亦吉,傷食不礙,財地則兇。 傷官而兼用財印,其財多而帶印者,運喜助印,印多而帶財者,運喜助財。 傷官而用煞印,印運最利,傷食亦亨,雜官非吉,逢財即危。 傷官帶煞,喜印忌財,然傷重煞輕,運喜印而財亦吉。惟七煞根重,則運喜傷食,印綬身旺亦吉,而逢財爲兇矣。 傷官用官,運喜財印,不利食傷,若局中官露而財印兩旺,則比劫傷官,未紿非吉矣。 陽刃者,劫我正財之神,乃正財之七煞也。祿前一位,惟五陽有之,故爲陽刃。不曰劫而曰刃,劫之甚也。刃宜伏制,官煞皆宜,財印相隨,尤爲貴顯。夫正官而財印相隨美矣,七煞得之,夫乃甚乎?豈知他格以煞能傷身,故喜制伏,忌財印;陽刃用之,則賴以制刃,不怕傷身,故反喜財印,忌制伏也。 陽刃用官,透刃不慮;陽刃露煞,透刃無成。蓋官能制刃,透而不爲害;刃能合煞,則有何功?如丙生午月,透壬制刃,而又露丁,丁與壬合,則七煞有貪合忘克之意,如何制刃?故無功也。 然同是官煞制刃,而格亦有高低,如官煞露而根深,其貴也大;官煞藏而不露,或露而根淺,其貴也小。若己酉、丙子、壬寅、丙午,官透有力,旺財生之,丞相命也。又辛酉、甲午、丙申、壬辰,透煞根淺,財印助之,亦丞相命也。 然亦有官煞制刃帶傷食而貴者,何也?
出处性质:公共参考底本;final/子平真詮.md;原文第555行;SHA256 170f132f378a45d0d2525a6ff521f322b2dadd68b58a9f3a9c677cc973601d9a进入完整阅读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