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峰通考-原文全本
五行生克赋
三冬者,冬季三个月也。如土生于三冬,且冬令属水,土弱水盛,安能塞其巨流?反为伤身之害矣。行东南运,可以济生,遇土运可以发福,无此二者已矣乎。 轻尘撮土,终非活木之基。 此为土轻木盛之论。此言一撮土之多,不能为山,安能任其活木乎?且木赖土培,土少木盛,则土瘦损矣。其为贫乏之象。 废铁销金,岂能滋流之木。 言金遇休囚之地,则已废矣,安能有生水之力。此谓自己血脉消耗已尽,不能与他人为母,亦主贫寒之象。 木盛能令金自欺。 此言木多金少,不能制伏,谓人自己身旺,官杀轻微,反伤之也,亦云太过之谓 土虚反被水相欺 土生于亥子丑,水盛土虚,此为不及之论,尚言富贵哉。 火无木则终其光。 火赖木生,木为火之母,火为文明之象。若无木生之火,安得有光?虽得子母相依,共发光辉,以显扬于天表可也。 木无火则晦其质。 如木生人,禀东方一路之秀气。柱中须见火,则显其身,且火乃木之子也。如有人根本,赖子以显扬,以生光辉,理亦然也。 乙木秋生,拉枯摧朽之易也。 乙木,阴木也。自夏至后,六阴皆生,虽枯朽之时,不能摧其根也。须金盛能生水,水生木,有生生不绝之理也。但恐土多助杀,伤身之患也。 庚金冬死,沉沙坠海岂难乎。 庚金生于巳,而死于子。子为水旺之处,湖海之汪洋,况金又能生水,而使其身沉于水乡,不能见用于世。主为人寒薄,骨肉无依之论也。 凝霜之草,不能克土,出土之金,不能胜木。 此二者气尚未足,故不能任其力也。 火未焰而先烟。 此言初生之火,未乘旺而先泄其气,盖有土多之故也。 水既往而犹湿。 此言水之盛溢,虽死已尽,尚有余波,主有智谋余足之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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