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刪卜易
卷之二
心誠求之,卦必顯而易見。古有子不問卜,黃金策曰只在誠與不誠,不在子與不子。 佔勿二念,早晚何妨。一念之誠,可格天地。一籃之用,可享鬼神。若懷兩三事而佔者,念既不專心,何能一念多心?即是不誠!故曰:遇事即佔,不認早晚,慎勿兩念,二念不驗 曾有先佔求財後佔丈人之病。 辰月乙丑日佔求財得隨之否 妻財未土″應 動 妻財戌土′應 官鬼酉金′ 官鬼申金′ 父母亥水′ 子孫午火′ 妻財辰土″世 兄弟卯木″世 兄弟寅木″ 子孫巳火″ 父母子水′ 動 妻財未土″ 由佔妻父病得水山騫 子孫子水″ 子孫子水″ 父母戌土′ 父母戌土′ 兄弟申金″世 兄弟申金″世 兄弟申金′ 兄弟申金′ 官鬼午火″ 官鬼午火″ 父母辰土″應 父母辰土″應 若依本人之言告而斷者先佔求財,滿盤俱足財星,其財彼得。佔丈人病者,父母臨日月而不死,卻不知二事從此人之念而出,神以前卦應丈人之病,財動克父,丈人病重辰日。應辰日者,財爻屬土,有辰乃土之墓耳。 後卦反應求財,兄爻持世,不得。若非留神參悟,以前卦而斷求財,以否卦斷丈人之病者,令人噴飯。餘故曰:一念只佔一事,不仿早佔晚佔,心懷兩三事者,半夜求神,亦有錯矣。 我事不可命人。我有心事,不可叫他人代我去佔,我之一念,他又一念,事二念也!
出处性质:公共参考底本;final/增刪卜易.md;原文第1803行;SHA256 3d8dbdfe3ff6be6262fc61b4f39f9ac8f0ac0bb4a71e05b201a2c5d154e4cd94进入完整阅读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