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峰通考-原文全本
古时纯偏官有制例
故古歌云:“偏财身旺是英豪,羊刃无侵禄位高。结织有情多慷慨”云云,然哉是言也,所恶者刃,敌不免重婚耳。 所宜者官杀,官杀旺比劫方衰。行癸运罹父母灾,遭妻子变,故曰身旺比劫重损,财又伤妻是也。酉运一入,火土俱败,不遂宜矣。若壬运比癸不同,一旦运至南方,利壬而不利癸,申运水土得长生,或遂贻燕之谋。辛未庚午己巳,行官印之乡,可望妥安。辰运水土入墓,不免西归矣,但无奈时逢七杀,更兼寅巳相刑,妻子遭丧,惟喜贴身甲木制之,故曰时上偏官有制。晚子英奇,理或然也。但命至微妙,宣父难言之。 予据先人成说,更稽先人遗训,故浪揣摩以为后鉴云。 庚寅 乙酉 甲子 戊辰 李廉使之命 癸亥 乙卯 乙未 壬午 张府尹之命 己未 壬申 丙申 庚寅 曾参政之命 戊子 辛酉 戊申 壬子 陈尚书之命 甲午 丁丑 己未 癸酉 邢知府之命 壬午 壬寅 庚子 戊寅 刑司令之命 乙酉 乙卯 辛卯 辛卯 高侍郎之命 丁亥 戊申 壬申 丙午 侯知阁之命 庚午 戊子 癸卯 丁巳 刘中书之命 癸卯 戊午 丁丑 辛丑 王少师之命 伤官食神格 楠曰:伤官食神,一阴一阳谓。伤官阴见阴,阳见阳之谓。食神皆盗我血气之物也。子平书论伤食神之理,书虽甚多,但所言皆不亲切。何以为之伤官也?盖人之身,以官星为管我之官,如府县官之类也。出入动作,皆要循守规矩,不敢妄为。今则伤官者,则是伤杀其官,不服官管,如弑杀上官之类,则为强贼化外之民。如此格,就要不见官星,如再见官星,如再见官星,就如打府县官者,又再去府县官,则官肯放汝乎?今书止云:“伤官见官。为祸百端。”而不直言其理。 又曰:伤官伤尽最为奇,尤恐伤多反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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