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刪卜易
卷之二
若內卦外卦紛紛亂動,則吉凶不定,必人情不常,事體反覆,全無定論,須再佔一卦,合而決之。 世或交重,兩目自顧瞻於馬首。 應如發動,一心似託於猿攀。舊注世應皆不動,動則反覆不常,如馬首,似猿攀,意以無寧。 野鶴曰:吾不敢以之爲是,亦不敢以爲非。此乃用不旺,象不成之說也。若用爻得地,大象當成,世動不受剋制,應動三合世爻,圖事成之更速。 用爻有氣無他故,所作皆成。 主象徒存更被傷,凡謀不遂。用爻及主象,即主事之爻也。或旺有生扶,或有氣並無他爻剋制,事之必成。倘衰弱無力又逢剋制,雖則出現亦無用矣。 爻遇旬空,逢衝而有用。旬空得遇日辰衝者,謂之衝空,實不爲空,反爲有用。倘動爻空者,日辰衝之更實。 合遭破以無功。舊注爻相合,如兩人同心,事必克濟。若日月動爻沖剋者,則爲合處逢衝。須防小人挑唆,合好之中,以生疑忌。只在自爲之事者,亦被旁人挑阻,我事難成。餘得驗者,凡三合六合,雖不宜目下日月動爻沖剋,又宜後來之月衝開。正所謂如逢合住,衝破成功。且如爻中寅與亥合,事若在申巳之日月方成其事,餘仿此。古之不動,宜爲之合,非也,兩爻皆動,始爲合。 動空化空,皆成兇吉。舊系必成兇。餘得驗者,動不爲空,動而化空,亦不爲空,吉凶皆應衝空實空之日,予故更之。 刑合克合,終見乖淫。舊注合者,和合也。見之爲吉,殊不知閤中有刑有克,畢竟不合。用午字爲財爻,寅爲福神,因午字帶自刑,名爲刑合,不以爲合,而爲刑也。野鶴曰:午既自刑,乃自有刑害之禍,得福神而作合,是救解其禍矣,反不爲吉者,非也。餘嘗得驗,世爻午火,化未相合,已定重刑,後競得釋放,免於災禍。 動逢合而絆住。舊注忌神動逢日月相合,則不成兇。原神動逢日月合住則不濟事
出处性质:公共参考底本;final/增刪卜易.md;原文第1472行;SHA256 3d8dbdfe3ff6be6262fc61b4f39f9ac8f0ac0bb4a71e05b201a2c5d154e4cd94进入完整阅读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