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
子平真詮
若財印不以兩用,則單用印不若單用財,以印能護官,亦能泄官,而財生官也。若化官爲印而透財,則又爲甚秀,大貴之格也。如金狀元命,乙卯、丁亥、丁未、庚戌,此並用財印,無傷官而不雜煞,所謂去其忌而存其喜者也。 然而遇傷在於佩印,混煞貴乎取清。如宣參國命,己卯、辛未、壬寅、辛亥,未中己官透幹用清,支會木局,兩辛解之,是遇傷而佩印也。李參政命,庚寅、乙酉、甲子、戊辰,甲用酉官,庚金混雜,乙以合之,合煞留官,是雜煞而取清也。 至於官格透傷用印者,又忌見財,以財能去印,未能生官,而適以護傷故也。然亦有逢財而反大貴者,如範太傅命,丁丑、壬寅、己巳、丙寅,支具巳醜,會金傷官,丙丁解之,透壬豈非破格?卻不知丙丁並透,用一而足,以丁合壬而財去,以丙制傷而官清,無情而愈有情。此正造化之妙,變幻無窮,焉得不貴? 取運之道,一八字則有一八字之論,其理甚精,其法甚活,只可大略言之。變化在人,不可泥也。 如正官取運,即以正官所統之格分而配之。正官而用財印,身稍輕則取助身,官稍輕則助官。若官露而不可逢合,不可雜煞,不可重官。與地支刑衝,不問所就何局,皆不利也。 正官用財,運喜印綬身旺之地,切忌食傷。若身旺而財輕官弱,即仍取財官運可也。 正官佩印,運喜財鄉,傷食反吉。若官重身輕而佩印,則身旺爲宜,不必財運也。 正官帶傷食而用印製,運喜官旺印旺之鄉,財運切忌。若印綬疊出,財運亦無害矣。 正官而帶煞,傷食反爲不礙。其命中用劫合煞,則財運可行,傷食可行,身旺,印綬亦可行,只不過覆露七煞。若命用傷官合煞,則傷食與財俱可行,而不宜逢印矣。 此皆大略言之,其八字各有議論。
出处性质:公共参考底本;final/子平真詮.md;原文第382行;SHA256 170f132f378a45d0d2525a6ff521f322b2dadd68b58a9f3a9c677cc973601d9a进入完整阅读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