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删卜易-原文全本
三刑章第二十一
### 三刑章第二十一 寅刑巳、巳刑申、子刑卯、卯刑午、丑戌相刑、未辰相刑。又云:辰午酉亥谓之自刑,夫三刑者,余屡试之,或因用神休囚又兼他爻犯之,刑者则见凶,而独犯三刑得验者少,占过数十年只验得一卦。 如寅月庚申日占子痘症,得风火家人变离卦。 兄弟卯木′ 子孙巳火′世 子孙巳火′应 动 妻财未土″ 妻财未土″ 动 官鬼酉金′ 父母亥水′ 父母亥水′应 妻财丑土″世 妻财丑土″ 兄弟卯木′ 兄弟卯木′ 断曰:巳火子孙既当春令,子孙旺相许之可治,后死于寅日寅时。后悟月建在寅,日建在申,与巳爻子孙共作三刑,独此一卦,无他爻之伤也,至于子卯、辰戌丑未亦有验者皆附和而为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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