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峰通考命理正宗
神峰通考命理正宗
诚是但未知其根败,非日主之根败。识者详之。 又歌云:土临卯位三合全,不忌当生金不缠。火木旺乡名利显,再逢坤坎祸连绵。 补曰:旧文第二句,原是“不忌当生金水编”而或都改为“不见”与末句“再逢”字不相应,仍当作不忌看。盖土临卯位,谓己卯日主,亥卯未三合杀局,谓从杀亦可。当生金水,俱有谓金生水。水生杀,亦不忌。或生火土旺运,杀印相印相生,功名显达。再行坤坎金水之运,必祸连,盖当生既逢金制,而运又逢之,必祸连绵不已,所谓食神破局反不吉是已。又一说末句旧文,原是福连绵,而或改为祸连绵亦非。盖己卯日主,逢亥卯未三合,是谓杀强身弱,当生金水相缠,水固生杀,而金能制杀。故不忌。及犯行身旺之地,则廊庙之客,金紫之贵,所必至矣,故曰功名大用福双全。 又歌曰:煞星原有制神降,制旺身强贵必昌。叵见制神先有损,反将富贵亦灾殃。 解曰:煞星者,七杀偏官也。制神者,食神也。使月上逢七杀,而有食神降制得宜。又身居强旺之地,则富贵荣昌必矣。若食神逢枭,则食神先自损矣,不惟失其富贵,且有灾殃。所谓食制杀逢枭,不贫则夭是也。 《玄机赋》云:身强杀浅,杀运无妨。杀重身强,制乡为福。 解曰:身居强旺而杀浅者,强行杀旺无制之运,亦无妨害,所谓原犯鬼轻,制却为非是也。七杀太重而身弱者,虽行制伏得宜之乡,方可发福,所谓一见制伏却为贵是已。 《天玄赋》云:杀星重而行杀旺运,早赴幽冥之客。 补曰:身弱杀重,宜行制伏之运,则为福为寿。而又行杀旺之乡,必至天夭寿而死。故云。 《定真篇》云:七杀无制,逢官禄为祸,而寿元不入。
出处性质:公共参考底本;final/神峰通考命理正宗.md;原文第154行;SHA256 b260ec4691cf4b954c7d81a86fe931f4d27c934e7183c871715f1872dd309874进入完整阅读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