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化元钥-徐乐吾评注-原文全本
五月丁火
上造丙夺丁光,格成炎上,运行西北,逆火之性,僧道孤独之命,下造丙午月,必丁壬年也,丁年亥宫壬水得禄,不致孤贫,年支见子,必壬子年也,水旺通根,虽无庚金为辅,亦不致乾涸,故衣衿不少,名傅都邑。 若丁日干下无火局,壬水透干,须用甲木,又要庚金劈甲,方作木火通明,主大富贵,或木少火多,竟焚木性,不能光透九霄,荣华不久。 火局不必定见寅戌,如上两造,支聚二三午字,即是火局,无火局而透壬水,必须财印为辅,有壬,甲木不致自焚,有庚,壬水不致乾涸,用甲引丁,用庚生壬,水火两停,主大富贵,与四月用甲,一理共推,若无壬癸,木被火焚,丁火无所附晒,故主荣华不久也。 或生月居禄,支皆生旺合局,又加以火透出干,丁无炎上之理,不得水解炎,乃身旺无依,孤贫僧道,女必尼寡,即运行北地,反见凶危。 丁火昭融,无丙,性不炎上,必用水解炎,用水者,运宜西北,若见甲丙,为假炎上,运宜东南,忌西北,与炎上格一理共推,见上文,若见一点水,即不作此论,盖三夏丁火,以水解炎为正用也。 用壬者,金妻水子,用甲者,水妻木子。 五月丁火,以用壬癸为正轨,壬癸太旺用甲木,乃例外也。 庚午,壬午,丁亥,戊申。 岁建会禄,财官透天,但不宜带合争财,寿虽长,不免刑克。 按太岁月建会禄,所惜者戊土出干,官星被伤,故不贵而有刑克也,然用财官而时逢生禄,晚景必佳矣。 辛巳,甲午,丁未,甲辰。 此建禄格,位至总兵。 按甲引丁光,地支辰巳午未联珠,惜无壬水作假炎上,运多起伏,贵而就武。 癸卯,戊午,丁丑,甲辰。 用甲以引丁光,位至尚书。 按此造戊癸化合,地支夹寅巳,甲木引丁,假炎上格,运行东方,位至尚书。 丙子,甲午,丁酉,癸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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