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
子平真詮
即以木論,木盛於夏,殺於秋,殺者,使發泄於外者藏收內,是殺正所以爲生,大易以收斂爲性情之實,以兌爲萬物所說,至哉言乎!譬如人之養生,固以飲食爲生,然使時時飲食,而不使稍飢以待將來,人壽其能久乎?是以四時之運,生與克同用,克與生同功。 然以五行而統論之,則水木相生,金木相剋。以五行之陰陽而分配之,則生克之中,又有異同。此所以水同生木,而印有偏正;金同克木,而局有官煞也。印綬之中,偏正相似,生克之殊,可置勿論;而相剋之內,一官一煞,淑慝判然,其理不可不細詳也。 即以甲乙庚辛言之。甲者,陽木也,木之生氣也;乙者,陰木也,木之形質也。庚者,陽金也,秋天肅殺之氣也;辛者,陰金也,人間五金之質也。木之生氣,寄於木而行於天,故逢秋天爲官,而乙則反是,庚官而辛殺也。又以丙丁庚辛言之。丙者,陽火也,融和之氣也;丁者,陰火也,薪傳之火也。秋天肅殺之氣,逢陽和而克去,而人間之金,不畏陽和,此庚以丙爲殺,而辛以丙爲官也。人間金鐵之質,逢薪傳之火而立化,而肅殺之氣,不畏薪傳之火。此所以辛以丁爲殺,而庚以丁爲官也。即此以推,而餘者以相剋可知矣。 五行干支之說,已詳論於干支篇。幹動而不息,支靜而有常。以每幹流行於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絕系焉。 陽主聚,以進爲進,故主順;陰主散,以退爲退,故主逆。長生沐浴等項,所以有陽順陰逆之殊也。四時之運,功成者去,等用者進,故每流行於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絕,又有一定。陽之所生,即陰之所死,彼此互換,自然之運也。即以甲乙論,甲爲木之陽,木之枝枝葉葉,受天生氣,已經收藏飽足,可以爲來克發泄之機,此其所以生於亥也。木當午月,正枝葉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
出处性质:公共参考底本;final/子平真詮.md;原文第78行;SHA256 170f132f378a45d0d2525a6ff521f322b2dadd68b58a9f3a9c677cc973601d9a进入完整阅读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