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刪卜易
卷之二
妻財子水′ 妻財子水′ 彼時土賊興發常來,鄉人了無寧日。一日忽報賊來,此人攜妻而避,因小女未隨,復去抱女,同遭賊害,夫應自身之死者,世臨破鬼而入日墓,女之死者,上爻鬼變子孫之故耳。豈可謂世臨破鬼,禍患消耶。 (鬼臨月破,不動者不驗。) 李我平曰:此論雖隨墓令人刮目,每卦之動墓多見,倘再遇辰戌醜未之日,疊疊墓爻,若兼世命二身,非此即彼,以入墓也,真無暇他論,況諸書章不言及旺衰,概以隨墓不吉,如佔功名旺官臨身,豈可曰履仕途而不返,佔防災世臨月破又隨鬼入墓,豈可竟曰無憂,顛倒兇吉,不得不爲正之。 獨發章第三十一 五爻俱動,一爻不動,謂之獨靜;五爻不動,一爻獨動,謂之獨發。事之成敗,由乎用神;應期遲速,亦由乎用神;獨發獨靜,古有驗之,餘試亦有驗也,皆在驗事應之後,如會神機,非初敢執之而斷禍福與應期也。況卦得獨靜雖少,而獨發者多,如舍其用神,執之而決事者,謬也,過也。 曾於辰月甲戌日佔迎請父王靈柩允否? 官鬼巳火′應 官鬼巳火′世 父母未土″ 父母未土″ 兄弟酉金′ 兄弟酉金′ 父母辰土′世 子孫亥水′應 妻財寅木′ 動 父母醜土″ 子孫子水′ 妻財卯木′ 彼有門客知易,謂寅木一爻獨發,化出醜父,乃應正月得見父靈。餘曰,此隔靴搔癢也。卦中父爻持世,據被寅木剋制,乃身不能動,靈亦不能動也。欲身動而靈動,必待衝開寅木之年月也,再請一卦,合而決之。 又得澤火革變既濟
出处性质:公共参考底本;final/增刪卜易.md;原文第1342行;SHA256 3d8dbdfe3ff6be6262fc61b4f39f9ac8f0ac0bb4a71e05b201a2c5d154e4cd94进入完整阅读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