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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印比之运为善,伤食财乡为恶。
日干弱,印为格,多财,用劫比。逢劫比之运为善,伤食财乡为恶。
日干强,印为格,比劫重重,有官杀则用官杀。无官杀则用伤食,逢官杀伤食之运为善,逢劫比印乡为恶。
日干强,印为格,印重,用财。逢伤财运为善,官印比劫之运为恶。
日干强,印为格,财多,用官杀。逢官印之运为善,伤财之运为恶。
日干弱,食神为格,官杀多见,用印。逢印比之运为善,财官七杀之运为恶。
日干弱,食神为格,财多,用比劫。逢印比之运为善,伤财官杀之运为恶。
日干弱,食神为格,伤食重,取印为用。逢官印之运为善,伤食财乡为恶。
日干强,食神为格,印多,取财为用。逢作食财乡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日干强,食神为格,劫比重重,取食神为用。逢作食财乡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日干强 ,食神为格,财多,取官杀为用。逢官杀财乡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日干弱,七杀为格,财多,以劫比为用。逢印比之运为善,伤财之运为恶。
日干弱,七杀为格,官杀重重,取印为用。逢印比之运为善,财官之运为恶。
日干强,七杀为格,比劫多见,取杀为用。逢财杀之运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日干强,七杀为格,印多见,取财为用。逢伤财之运为善,官印比劫之乡为恶。
日干强,七杀为格,官杀重重,取伤食为用。逢伤食之运为善,官印之运为恶。
日干弱,伤官为格,财多,取比劫为用。逢印比之运为善,财官之运为恶。
日干弱,作官为格,官杀多,取印为用。逢印比之运为善,财官之运为恶。
日干弱,伤官为格,伤食重重,取印为用。逢官印之运为善,伤食财乡为恶。
日干强,伤官为格,比劫多,用七杀。逢财杀运为善,即比之运为恶。
日干强,伤官为格,印多,取财为用。
逢伤食财乡为善,即比之运为恶。
曲直格,逢水木火运为善,金运为恶。
炎上格,逢木火土运为善,水运为恶。
稼穑格,逢火土金运为善,木运为恶。
从革格,逢土金水运为善,木运为恶。
润下格,逢金水木运为善,土运为恶。
从财格,逢伤食官杀运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从杀格,逢财杀运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从儿格,逢伤食财乡为善,逢官杀印绶为恶。
从旺格,逢印绶比劫之运为善,逢财官伤食之运为恶。
化土格,逢火土金运为善,木运为恶。
化金格,逢土金水运为善,火运为恶。
化水格,逢金水木运为善,土运为恶。
化木格,逢水木火运为善,金运为恶。
化火格,逢水火土运为善,水运为恶。
建禄格,财多身弱者,有比劫。逢印比之运为善,财官之运为恶。
建禄格,财多身强者,用官杀。逢财官之运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建禄格,官杀多,身弱者,用印。逢印比之运为善,逢财官之运为恶。
建禄格,官杀多,身强者,用财。逢伤食财乡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建禄格,伤食多,身弱者,用印。逢印比之运为善,伤比之运为恶。
建禄格,比劫多,用官杀。逢财官之运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建禄格,印多,用财。逢伤食财乡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月刃多财,用官杀。逢财官之运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月丸多官杀,用财。逢伤食财乡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月刃多伤食,用财。逢伤食财乡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月刃多劫比,用官杀。逢财官之运为善,印比伤食之运为恶。
月刃多印,用财。逢伤食财乡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月刃而满盘财官伤食,取印为用。逢印比之运为善,财官伤食之运为恶。
运之善恶总论
利于用神者,为善运。
利于用神之运,而被柱中他神克去或合住者,善而不善,但亦不恶,平庸而已。
不利于用神者,为恶运。
不利于用神之运,而被柱中他神克去或合住者。恶而不恶。但亦不善,平庸而已。
行运年数
古法以一干及一支为一运。一运管十年,今人以一干一支,各为一运,一运管五年。此立法之不同。而休咎有异矣。盖古法一运之吉凶,须干支并看,今人则走天干运,即以该干论吉凶,走地支运,即以该支论吉凶。管见谓折衷办法,最为精当。何谓折衷办法。即如甲午运,前五年注重甲字,兼看午字甲占七分,午占三分。后五年注重午字,兼看甲字,午居七分。甲居三分。再举详例以明之,例如:
甲子丁丑辛亥乙未
辛逢甲乙,又逢亥子丑财多身弱为患。运逢甲戌,忌甲之辅财,喜戌之帮身,前五年七分,甲而三分,戌凶多于吉。后五年七分,戌而三分甲。吉多于凶。
行运杂缀
身旺而四柱伤尽官星,行财运则当发福。
用官而见伤官,妙入财印之运。
用伤官而多者,宜印运。
用伤官而少者,忌印运。
用伤官而见官者,运入官旺乡,祸不堪言。虽有吉神解救,亦必生恶疾,甚至残躯,或遭官事。
伤官原有官星,行去官运发福。
伤官带印,不宜再行财运。
伤官用印,运行官杀为宜,印运亦吉,伤食不碍,财运则凶。
伤官多印比,而财浅者,喜行财运或伤官运。
伤官用财者,行财得地运发福,逢败财运必死。
伤官用财,不宜比劫运。
伤官用财,行财旺身轻运则吉。
伤官而有杀印,印运最利,伤食亦亨,杂印非吉,逢财即危。
四柱杀旺运纯,身旺为官清贵(运纯独行制杀运也。)
时上偏官无制伏,行制运亦可发福。
柱中七杀,坐禄乘旺。发自坐长生临官帝旺,又带比劫,财能化鬼为官,运入印乡必发。
制杀太过为贫儒,但行财运醒杀,亦发威权。
七杀乘旺,身又逢刃,贵不可言,只忌财旺生杀。岁运加之,身旺且多灾,身弱则尤甚。
杀强身弱有印,最忌财运。
杀旺身弱,行身弱运,祸不旋踵。
身强杀浅,杀运无妨。
身杀俱旺无制伏,又行杀旺运,虽贵不久。
杀重宜制,如行官杀运,不死必贫。
七杀行官杀混杂之运。或制伏太过之运,多去官退职,甚至凶死。
杀用食制杀重食轻,则喜助食之运。杀轻食重,则喜助杀之运。
杀食平均,而日主根轻,则喜助身之运。
带杀正官,不论去官留杀,去杀留官,身轻则喜助身,食轻则喜助食。
日干衰弱,但不能从杀,杀即有制有化,岁运逢财旺杀旺地,必成灾祸。倘更无制无化,岁运逢财逢杀旺地,无不危亡。
身杀两等。行运宁可扶身。
原有制伏,杀出为福。原无制伏,杀出为祸。(原有即八字既有七杀、又有制杀杀出、即行杀运也、此指身弱而言、)
官星纯正,行运复得官旺之乡,或官星成局之运,或财旺生官之地,皆是作福之处。(此指身强而言)。
日干弱,财官旺,又有杀混,行运复遇,更是徒流之命。
正官如月时重犯,天干多透,再行官旺乡,变官为鬼,旺处必倾,多致灾夭。
正官格,行杀运,即是杀来混官。
正官格,行墓运,即是官星入墓。
财官旺强,日主衰弱,行运至财杀旺乡,多染劳疗。
正官为用,大忌行运至伤官之地,更忌刑冲破害之运。
正官而用财印,身稍轻,则喜助身运,官稍轻,则喜助官运。
正官用财。运喜印绶身旺之地。切忌食伤,然若身旺而财轻官弱,仍喜财官运也。
正官带伤食而用印制,运喜官旺印旺之乡,正官而带杀。其命中用比合杀,则财运可行,伤食可行,只不可复露七杀,若命中伤官合杀,则伤食与财俱可行,而不宜逢印矣。
食神多者,宜行印运。
食神少者,忌行印运。
食神喜行身旺地,遇枭逢比总成空。
身旺印多,财运无妨,身弱有印。杀运何妨。
印有比肩,喜行财运,印无比肩,畏行财运。
贪财坏印,喜行比劫之乡。
印绶太过,不喜再行身旺地。
财有比肩,喜行比劫之乡。
印太轻,宜官杀运生之,印太多,须财运制之。
财多身弱,畏入财乡。
财多身弱,身旺运以为荣。身旺财衰,财旺乡而发福。
财多全仗印扶身,乔木家声旧有名,不但妻贤儿子秀,晚年财帛累千金。
柱中无财,若行财运,虽美,有名无实。
财多身弱,又行官乡,或财旺之运,祸患百出。
财多身弱,要印扶身,身旺财衰,怕劫分夺。
刃助官,则运喜助官,若命中官根深,则印绶比劫之方,反为美运。刃用杀,杀不甚旺,则运喜助杀,杀若太重,则运喜身旺。
小盈大亏,恐是劫财之地。
财多身弱,遇劫为福。
财弱身旺,见劫为祸。
多劫又遇劫运,守穷途而凄惶。
流年篇
流年看法
流年干支,利于用神为善。
流年干支,不利于用神为恶。
流年干支,利于用神。但为局中他神克去或合住,善而不善,然亦不恶,平庸而已。
流年干支,不利于用神,但为局中他神克去或合住,恶而不恶,然亦不善,平庸而已。
流年与运之关系
流年善,运亦善,则更妙。
流年善,运恶,则善恶互见。
流年恶,运亦恶,则更恶。
流年恶,运善,则善恶互见。
流年善,惟被局中某神克合,若运来制住克合之神,则仍佳妙。
流年恶,惟被局中某神克合,若运来制住克合之神,则仍蹇劣。
流年善,惟被局中某神克合,若运来生畏克合之神,则凶多吉少。
流年恶,惟被局中某神克合,若运来生辅克合之神,则吉多凶少。
流年善,运若生助之,则更善。
流年恶,运若生助之,则更恶。
(十一)流年善,运若克挫之,则善力减轻。
(十二)流年恶,运若克挫之,则恶力减轻。
流年之干支
有谓流年,重天干。亦有以天干为上半年,地支为下半年,皆非的论。当以干支并看,最较精确。其法有十二。
流年干支,皆利于有神,乃大吉之年。
流年干支,皆不利于用神,乃大凶之年。
流年天干,利于用神,地支不利于用神,乃吉凶参半之年。
流年天干,不利于用神,地支益助用神,亦吉凶互见之年。
流年天干,利于用神,而地支再辅助之,大吉之年。
流年天干,不利于用神,而地支再辅助之,大凶之年。
流年地支,利于用神,而天干再辅助之,大吉之年。
流年地支,不利于用神,而天干再辅助之,大凶之年。
流年天干,利于用神,而地支克挫之,吉力减轻。
流年天干,不利于用神,而地支克挫之,凶力减轻
(十一)流年地支,利于用神,而天干克挫之,吉力减轻。
(十二)流年地支,不利于用神,而天干克挫之,凶力减轻。
月建篇
月建看法
月建干支,利于用神为善。
月建干支,不利于有神为恶。
月建干支,利于用神,但为局中他神克运河或合住,善而不善,然亦不恶,平庸而已。
月建干支,不利于用神,但为局中他神克去或合住,恶而不恶,然亦不善,平庸而已。
月建与流年之关系
月建善,流年亦善,则更妙。
月建善,流年恶。则善中有恶。
月建恶,流年亦恶,则更恶。
月建恶,流年善,则恶中有善。
月建善,惟被局中某神克合,若流年制住克合之神,则仍佳妙。
月建恶,惟被局中某神克合,若流年制住克合之神,则仍蹇劣。
月建善,惟被局中某神克合,若流年生辅克合之神,则凶多吉少。
月建恶,惟被局中某神克合,若流年生辅克合之神,则吉多凶少。
月建善,流年再生助之,则更善。
月建恶,充年再生助之,则更恶
月建善,流年若克挫之,则善力减轻。
月建恶,流年若克挫之,则恶力减轻。
月建之干支
月建看法,月干重于月支,因干流动,而支固定。月建即流月也。或以干为上半月,支为下半月,不甚可信,总宜干支合看。亦有以月支所藏人元,分何者当旺几天,而定几天吉凶,更不足信,盖完全偏重于月支。成如此说,则月建可无须月干矣。看命中强弱,且不能以建中人元旺几天而标定,况流年中之流动月建耶。
月建与时令
正月必为寅月,二月必为卯月,月支固定,故不若月干之重视。然而时令与月建,颇有关系焉。特叙述如后。
(一)春令木旺,甲寅月、乙卯月、甲辰月,则木更盛。丙寅月、丁卯月、丙辰月,则火得木生而亦强。戊寅月、己卯月、戊辰月,则土被木克而不健。庚寅月、辛卯月、庚辰月,则金为木挫而无力。壬寅月、癸卯月、壬辰月,则水受木泄亦疲弱。
(二)夏令火旺。丁巳月、丙午月、丁未月,则火更盛。己巳月、戊午月、己未月,则土得火生而亦强。辛巳月、庚午月、辛未月,则金被火熔而不健。癸巳月、壬午月、癸未月,则水为火灼而无力。乙巳月、甲午月、乙未月则木受火泄亦疲弱。
(三)秋令金旺。庚申月、辛酉月、庚戌月,则金更盛。壬申月、癸酉月、壬戌月,则水得金生而亦强。甲申月、乙酉月、甲戌月,则木被金克而不健。丙申月、丁酉月、丙戌月,则火为金磨而无力。戊申月、己酉月、戊戌月土受金泄亦疲弱。
(四)冬令水旺,癸亥月、壬子月、癸丑月,则水更盛。乙亥月,甲子月,乙丑月,则木得水生而亦强。丁亥月、丙子月、丁丑月,则火被水克而不健。
己亥月、戊子月、己丑月,则土因水泛而无力。辛亥月、庚子月、辛丑月,则金受水泄亦疲弱。
(五)四立前各十八天土旺。戊辰月、己未月、戊戌月、己丑月,则土更甚。庚辰月、辛未月、庚戌月、辛丑月,则金得土生而亦强。壬辰月、癸未月、壬戌月、癸丑月,则水被土克而不健。甲辰月、乙未月、甲戌月、乙丑月,则木为土折而无力。丙辰月、丁未月、丙戌月、丁丑月,则火受土泄亦疲弱。
六亲篇
何为六亲
六亲者,父、母、兄、弟、妻、子是也。
六亲之更定
旧论父子殊多谬误(详见命理约言),特更定六亲看法如后。
(一)父:男女命皆以生我之印为父。
(二)母:同父。
(三)夫:克我之官杀为夫。
(四)妻:所克之财为妻。
(五)兄弟:男女命,皆以同我之比劫为兄弟。
(六)子:男女命,皆以我生之伤官食神为子。
父母妻子之官位
(一)月为父母。
(二)日支为妻(女命为夫)。
(三)时为子息。
六亲分论
(一)妻
妻之吉
用神即是财神,妻美而且富贵
用神与财神不相悖背,妻亦美好。
财旺身强者,富贵多妻妾。
官星弱,遇食伤,又有财,妻贤而不克。
劫刃旺而财轻,有食伤,妻贤不克。
日支为财,财为用神,必得妻财妻力。
财神薄,有助财之字,或财旺身弱,有比劫。或财神伤印,有官星,或财薄官多,有伤官,皆主妻贤。
身强杀浅,财星滋杀,或官轻伤重,财星化伤,或印绶重叠,财星得气,皆主妻贤,而富。或得妻财致富,劫比多,财藏库内(如甲日多乙,己财藏于丑内)。妻亦贤而不克。
财星深藏,有冲动引助(如庚日乙财,藏于辰内,有戌冲开,及干上丁火护乙,或癸水生乙),亦主妻贤。
妻之不吉
财神泄气太重,妻不得力。
身旺无财,妻难偕老。
财神轻而无官,比劫多,克妻。
财神重,而身弱,无比劫,克妻。
官杀旺而用印,见财星,主妻陋而克。
官杀轻而身旺,见财星,遇比劫,主妻美而克。
劫刃重财星轻,有食伤。逢枭印,主妻遭凶死。
日支不利于用神,妻不得力。
日支被冲,妻室丧亡。
财星微,官杀旺,无食伤,有印绶,主妻有弱病
劫刃旺而无财,有食伤,妻贤必克,妻陋不伤。
日主喜财,财被合化者,主妻有外情。
杀重身轻,财星生杀,或官多用印,财星坏印,或伤官佩印,财星得局,皆主妻不贤而陋,或因妻招祸伤身。
(二)夫
夫之荣枯
官星太旺,以伤官救之,伤官之力有余则夫荣,不足则夫枯。
官星太微,以财救之,财力有余则夫荣,不足则夫枯。
伤官旺而无财官,以印救之,印力有余则夫荣,不足则夫枯。
官星太旺,无比劫,以印救之,印力有余则夫荣,不足则夫枯。
官星太弱有伤官,以财救之,财力有余则夫荣,不足则夫枯。
满盘比劫,而无印无官者,以伤食救之,伤食之力有余则夫荣,不足则夫枯。
满局印绶,而无官无伤者,以财救之,财力有余则夫荣,不足则夫枯。
伤官旺,日主衰,以印救之,印力有余则夫荣,不足则夫枯。
日主旺,伤食多,以财救之,财力有余则夫荣,不足则夫枯。
官星轻,印绶重,亦以财救之,财力有余则夫荣,不足则夫枯。
官有杀混,以食神救之,食神之力有余则夫荣,不足则夫枯。
日支利于用神则夫荣,不利于用神则夫枯。
夫之刑克
官星微,无财星,日主强,伤官重,必克夫。
官星微,无财星,日主旺,印绶重,必克夫。
比劫旺,而无官,必克夫。
印旺无财,必克夫。
官星旺,印绶轻,必克夫。
比劫旺,无官星, 有伤官,印绶重,必克夫。
食神多,官星微,有印绶,遇财星,必克夫。
日支为官逢冲,夫难偕老。
(三)父母
父母之吉
年月官印相生,日时财伤不犯,必上叨荫庇。
年官月印,月官年印,祖上清高。
年财月印,日主喜印,时日逢官者,知其帮父兴家。
年伤月印,日主喜印,时日逢官者,知其父母创业。
年官月印,日主喜官,时日逢财,出身富贵,守成之造。
财官印绶,在于月上,为日主之喜,父母不富亦贵。
印不论偏正,但不遭冲克,则父母俱全。
印之扶抑合宜,则父母双寿。
印带贵气(如印受官生,或印兼贵人,或印为用神)父母荣显。
父母之不吉
日主喜官,月上伤官。
日主喜财,月上劫财。
日主喜印,月上逢财。
日主喜比劫,月上逢官杀。
日主喜杀,月上食神。
日主喜伤食,月上逢印。
(以上皆主父母不得力)
印遭冲克,父母不全。
印破用神,父母多累。
印衰多财,父母早丧。
财官印绶,在于月上,为日主之忌,父母不贫亦贱。
印重身轻,亦主不得父母之力,且重子肩之累。
印重而官杀又多,父母亦不得力。
(四)子女
子女之吉
日主旺,无印绶,有食伤,子必多。
日主旺,印绶重,食伤轻,有财星,子多而贤。
日主旺,无印绶,食伤伏,有官杀,子必多。
日主旺,比劫多,无印绶,食伤伏,子必多。
日主旺,伤官旺,无财印,子多而强。
日主旺,伤官轻,有印受,财得局,子多而富。
伤食扶助用神,子必佳。
日主弱,食伤重,有印绶,无财星,必有子。
日主弱,无官星,有伤食,必有子。
食伤不遭冲克,必有子。
食伤喜扶而得扶,喜仰而得抑,则多子。
命中用神即食伤,子多而得力。
用神居时,子息繁衍。或得子息之力。
子女之不吉
日主旺,印绶重,食伤轻,子必少。
日主弱,印绶轻,食伤重,子必少。
日主弱,食伤轻,无比劫,有官星,子必无。
日主弱,食伤旺,有印绶,遇财星,虽有若无。
日主旺,有印绶,无财星,子必少。
日主旺,印绶重,无财星,必无子。
日主弱,官杀旺,必无子。
日主弱,食伤旺,无印绶,必无子。
火炎土燥,无子。
水泛木浮,无子。
金寒水冷,无子。
重叠印绶,无子。
财官太旺,无子。
满局食伤,无子。
食伤遭冲克,无子。
食伤受扶太过,无子。
食伤受抑太过,无子。
食伤破坏用神,少子,或子不得力。
克破用神之字,居于时上,子不得力。
(五)兄弟
兄弟之吉
杀旺无食,或杀重无印,得劫财合杀,必得兄弟之力。
杀旺食轻,或印弱逢财,得比肩智敌杀,制财,亦主兄弟得力。
财生杀党,比劫帮身,大被可以同眠。
日主虽衰,印旺月提,兄弟成群。
财轻劫重,食伤化劫,可无斗粟尺布之谣。
财轻遇劫,官星明显,不作煮豆燃箕之诵。
主衰有印,财星逢劫,反许棠棣之竞秀。
比劫非大过,亦非不及,兄弟必敬受。
比劫为用神,尤得兄弟之力。
兄弟之不吉。
官轻伤重,比劫生伤,必遭兄弟之累。
制杀太过,比劫助食,亦主兄弟多累。
财轻劫重,印绶制伤,不免司马之忧。
杀重无印,主衰伤伏,鸽原能无兴欢。
身旺逢枭,劫重无官,独自主持。
枭比重逢,财轻钉伏,未免折翊之悲啼。
比劫破坏用神,兄弟多累。
比劫被用神所破,自己兴而兄弟衰。
比劫应扶而不得扶,或应抑而不得抑,兄弟非稀少,即枯涩。
女命篇
女命看法
女命看法,与男命无大异。惟女重夫子二星,取用之道。能夫子,自身,三者兼顾最妙,否则宁愿身主较弱。
盖赖财生官杀,则夫亦荣矣。
(二)日主强,伤食多,无财,身主子星虽美,官杀直接受伤食之克。夫星有缺,取印为用。盖赖印制伤食,以保官杀之夫星耳。
(三)日主强,伤食多,无财,无印。只身与子星之佳,官杀受伤食之克而无救,夫不可靠。取伤食为用,盖唯有鞠养爱子,恃以终老耳。
(四)日主强,官杀我,身主与夫星皆健。取伤食为用,盖冀子星亦成立也。且官杀多而用伤食制之,亦帮夫之道耳。
(五)日主强,官杀多,无伤食,仅身主与夫星之健,取财为用,盖赖财帮夫耳。
(六)日主强,官杀多,无伤食,无财,只身主与夫星两健,以官杀为用。盖从夫管束,亦妇道之顺也。
(七)日主强,财多,身主健,帮夫重,取官杀为用,则夫得财助,大有可造矣。
(八)日主强,财多,无官杀,身主虽健,帮夫虽重,奈无夫星可助,则取伤食为用,夫既不可靠,唯恃乎子矣。
(九)日主强,财多,无官杀,无伤食,如人之无子无夫可靠。幸有财,尚可度生,则不用财星,将归诸谁耶。
(十)日主强,印多,身既健,复得父母旺气,惟太强则趋刚,非妇道之宜。取财为用,盖赖财制印,稍杀其盛,并以帮夫。或曰何勿用官杀拘身,殊不知有多印之泄官杀而生身,官杀岂能制身,如妻不受夫制,用财则尚能助夫也。
(十一)日主强,印多,无财制印,身旺已极,取官杀为用。虽不能拘身,官杀究属夫星,如健妇虽不受夫制,但终须嫁夫从夫也。
(十二)日主强,印多,无财,无官杀,身既太旺,夫又无靠,则唯子之是恃,故以伤食为用也。且是言得印生,而生伤食,辗转相生,则灵秀之气,亦可吐发矣。
(十三)日主强,比劫多,无官杀,是旺而无制,且无夫星可恃,则用伤食以泄气,并为子星宜矣。
(十四)日主强,比劫多,无官杀,是旺而无制,且无夫星可恃,则用伤食以泄气,并为子星宜矣。
(十五)日主强,比劫多,无伤食,无官杀,是旺而无泄克,且夫子不可靠,取财为用,盖财分我力,亦可稍杀我势,且赖以为养命之源也。
(十六)日主弱,伤食多,取印为用。盖印能制伤食,保官杀,帮弱主,所谓夫子、自身三合者,皆印之功也。
(十七)日主弱,伤食多,无印,身既弱极,夫星亦危(官杀多伤食之克,无印之救),取财为用。盖财能泄伤食而生官杀,夫子仍保两全,仍自身较弱而已。
(十八)日主弱,伤食多,无印,无财,夫危不可靠。子息亦艰(伤食多,身弱必无子),则唯保身为尚。故以比劫帮身为用也。
(十九)日主弱,官杀多,夫重身轻,取印为用,盖印能泄官杀而生我身,与夫得平匀之妙矣。
(二十)日主弱,官杀多,无印夫太重,身太轻,取伤食为用。盖赖以制官杀自身虽愈弱,夫子得两平,亦计之善也。
(二十一)日主弱,官杀多,无印,无伤食,则既夫子两不可靠(无伤食,则子星为不及;官杀重,则夫星为太过),唯强身是尚,故取比劫帮身为用也。
(二十二)日主弱,财多,取比劫为用,盖赖制财则保身,生伤食,则全子也。
(二十三)日主弱,财多无比劫,则身弱子难(财多则伤食受盗泄,身弱则伤食欠生助,子自难矣),取官杀为用。盖官杀泄财,既可稍杀财势,亦全夫星之美也。
(二十四)日主弱,财多无比劫,己身弱子艰,又无官杀,则夫星亦不可靠,其唯强身是尚,故取印生身为用也。
(二十五)日主弱,印多,夫子身皆不足(主弱则身不足,印多,克伤食,则子不足,印多泄官杀,则夫不足),取财为用,盖财能坏印生官杀,三者之病尽去矣。
(二十六)日主弱,印多,夫子身皆不足,又无财之生官杀,并去印,则用比劫,帮身而生伤食,庶身与子得两全也。
(二十七)日主弱,印多,无比劫,无财,取官杀为用,盖求夫星之成立也。
富贵吉寿篇
富
财星生官,官星卫财,
忌印而财能坏印。
喜印而财能生官。
伤食重,而财神流通。
财神重而伤食有限。
无财而暗成财局。
财露而伤食亦露。
身旺财旺,有伤食,或有官杀。
身旺印旺,食伤轻,而财星得局。
身旺官衰,印绶重,而财星当令。
身旺劫旺,无财印,而有伤食。
身弱财重,无官印,而有比劫。
为用神而不遭克破,财助用神而有力。
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富也。
贵
官旺身旺,印绶卫官。
忌比劫而官能去比劫。
喜比劫,而官能生印。
财神旺,而官星通达。
官星旺,而财神有节。
无官而暗成官局。
官星藏,而财亦藏。
身旺官弱,财能生财。
官旺身弱,官能生印。
印旺官衰,财能坏印。
印衰官旺,财星不现。
劫重财轻,官能去劫。
财星坏印,官能生印。
印露官亦露,官为用神而遭克破。
官助用神而有力。
(以上所言之官,偏官正官并指)。
用正官而无偏官混杂。
用偏官而无正官混杂。
偏官旺过于身,而有食神制住。
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贵也。
吉
吉者,善也,利也。虽非富贵,一生少险恶风波。得稳就永之妙。论命断吉,全以标本平均,用神安顿为主。兹举例如下。
身旺用神,有食之生财,或有官杀之卫财。
身旺用官,有财之生官,或有印之卫官。
身旺用杀,杀重有伤食之制,杀轻,有财之生。
身旺用伤食有财之流通。
身旺用印,有官杀之助印。
身弱用比劫,官星重,有印之生身泄官,财星重,有官之泄财生印。
身弱用印,有官星生印,或比劫卫印。
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吉也。
寿
五行停匀。
四柱无冲无克。
所合者皆闲神(无关紧要之字,曰闲神)。
冲去者,皆忌神(妨害用神之字,或造成偏枯之字,皆曰忌神)。
留存者,皆相神(帮助用神者,曰相神)。
日主旺,而得气(地支为日干之长生沐浴、冠带、临官等,谓之日主得气)。
但不趋于太过。
身旺官弱而逢财,
身旺财轻而遇食。
身旺而食伤吐秀。
身弱而印绶当权。
月令无冲无破。
行运皆与用神相神不悖。
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寿也。
贫贱凶夭篇
贫
伤轻财重。
财轻官重。
伤重,印轻,身弱。
财重,劫轻,身弱。
财轻喜食,伤而印旺。
财轻劫重,食伤不现。
财多喜劫,官星制劫。
喜印而财星坏印。
忌印而财星生官。
喜财而财神被合。
官杀旺而喜印,财星得局。
财为忌神。
用财而被冲破。
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贫也。
贫之区别
(一)财轻官衰,逢食伤而见印绶,贫而贵。
(二)喜印,财星坏印,而得官星解救,贫而贵。
(三)官杀旺而身弱,财星生助官杀。有印,则一格易得,亦贫而贵也。无印,则老于儒冠,乃清贫之格。
(四)财多身难任,有帮身而不能取用,以不能从财,既贫且贱。
(五)年月财星极美,而日地尽量冲之破之,乃先富后贫,或败尽祖产,而致贫困。
贱
财者,思想龊龌,操行卑鄙之谓也。非阶级低下之称也。上级人未必无贱,下级人未必皆贱。所以贱之一字,如伪君子、假小人,最不易辩。亦衡命所最难看耳。
官轻印重而身旺。
官重印轻而身弱。
官印两平而日主休囚。
官轻,劫重,无财。
官杀重,无印。
财轻,劫重,官藏。
官旺喜印,财星坏印。
官杀重,无印,食伤强制。
官多忌财,财星得局。
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贱也。
凶
凶者,逆也,咎也。贫苦而易遭刑伤破败,多险恶风波,大抵偏枯无救之命局皆凶。
财旺身弱无劫印。
杀重身轻,无伤食,印绶。
用官多伤而无财。
官多身弱而无印。
印劫并重而官轻杀轻制重而无财。
满局比劫而无官杀。
用食而多枭。
忌杀而多财。
喜财而多劫刃。
满局伤食而无印。
喜印而多财。
官轻而印重。
喜官而杀混。
外格既成而又破。
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凶也。
夭
印绶太旺,日主无着落。
财杀太旺,日主无依倚。
忌神与用神,杂而战。
喜冲而不冲。
忌合而反合。
忌冲而反冲。
喜合而不合。
日主失令,用神浅薄,而忌神深重。
行运与用神相神无情,反与忌神结党。
身旺而克泄全无。
重用印而财星坏印。
身弱逢印,而重叠食伤。
金寒水冷而土湿。
火炎土燥而木枯。
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夭也。
补充篇
上辑四卷述焉未详,致从学诸君,或病简短,或竟质疑。特作补充篇,以济不逮。
天干
十干阴阳之异,不过阳刚阴柔,阳健阴顺。阳不甚,受阴克;阴不甚,畏阳克。阴易于他从,阳难于他从。阳干气旺,阴干质坚而已。而命家作为歌赋,比喻失伦。如称,甲为栋梁,乙为萝藤,丙为太阳,丁为灯烛,戊为城墙,己为田园,庚为顽铁,辛为珠玉,壬为江河,癸为雨露,不可信也。
阳干主刚,威武不屈,而有恻隐之心,其处世不苟且。阴干主柔,见势忘义,而有鄙吝之心,其处世多骄谄。大都趋利忘义之徒,皆阴气之为戾。豪侠慷慨之人,皆阳气之独钟。然阴阳停匀,不偏不倚,尤属顺正之命,自无损人利己之心也。
甲者乙之气,乙者甲之质。在天为生气而流行于万物者,甲也。
在地为万物而承兹生气者,乙也。又细分之,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而生气之凝成者,甲之乙;万物之所以有是枝叶者,乙而甲;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乙也乙也。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以木类推,余者可知。甲者阳木也,木之生气也;乙者阴木也,木这形质也;庚者阳金也,秋天肃杀之气也;辛者阴金也,人间五金之质也。木之生气,寄于木,而行于天,故逢秋天肃杀之气,而销克殆尽。而金铁刀斧反不能伤。木之形质,遇金铁刀斧而斩伐无余,而肃杀之气只可外扫落叶,而根柢愈固。此所以甲以庚为杀,以辛为官,而乙则反是也,庚官而辛杀也。丙者阳火也,融和之气也,丁者阴火也,薪傅之火也。秋天肃杀之气,逢阳和而克去,而人间之金,不畏阳和,此庚以丙为煞,而辛以丙为官也。人间金铁之质,逢薪傅之火而立化,而肃杀之气,不畏薪傅之火,此所以辛以丁为煞,而庚以丁为官也。即此以推,而余者之相克可知矣。
地支
地支所藏,非仅一干。故生克制化,其理多端,然以本气为主。寅必先甲而后及丙,申必先庚而后及壬,余支皆然。阳支性动而强,吉凶之验恒速;阴支性静而弱,福祸之应较迟。在局在运,均以此意消息之。
寅卯者又舆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阴阳、则甲为阳,乙为阴。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以寅卯阴阳,则寅为阳,卯为阴。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以甲乙寅而统分阴阳,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地,而甲乙施焉。
子午卯酉,秉气最专;寅甲巳亥,容积最广;辰戌丑未,收敛最宜。
子午未属阳因子中藏癸水,午中藏丁火,所谓体阳而有阴故作阴论。
巳亥本属阴、因巳中藏丙火,亥中藏壬水,所为体且则用阳,故作阳论。
阴阳生死
干动而不息,支静而有常。以每干流地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系焉。阳主聚,以进为进,故主顺。阴主散,以退为进,故主逆。此长生沐浴等项,所以有阳顺阴逆之殊也。四时之运,成功者去、等用者进。故每干流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又有一定。阳之所生,即阴这所死,彼此互换,自然之运也。即以甲乙论,甲为木之阳,天之生气流行万木者,是故生于亥而死于午。乙为木之阴,木之枝枝叶叶受天生者,是故生于午而死于亥。木当亥月,正枝叶剥落,而内之生气,已收藏饱足。可以为来春发泄之机,此其所以生于亥也。木当午月,正枝叶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却不知外虽繁盛,而内之生气发泄已尽。此其所以死于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叶繁盛即为之生。亥月枝叶剥落即为之死。以质而论,自与气殊也。以甲乙为例,余可知矣。支有十二月,故每干自长生至胎养,亦分十二位。气之由盛而衰,衰而复盛,逐节细分,遂成十二。而长生沐浴等名,则假借形容之词也。长生者,犹人之初生也;沐浴者,犹人既生之后,而沐浴以去垢也。如果核既为苗,则前之青壳,洗而去之矣。冠带者,形气渐长,犹人之年长而冠带也;临官者,由长而壮,犹人之可以出任出;帝旺者,壮盛之极,犹人之可以辅帝而大有为也;衰者,盛极而衰,物之初变也;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气之必尽而无余也;墓得,造化收藏,犹人之埋于土者也;绝者,前之气已绝而后气将续也;胎者,后之气续而结聚成胎也;养者,如人养胎母腹也。自是而后,长生循环无端矣。
帝旺盛极,盛极将衰,不若长生沐浴冠带之方兴未艾。绝,为衰极,衰极将盛,远胜衰病死之全无生气。
干克
十干代表五行,分为两金、两木、两水、两火、两土。金克木,故庚辛克甲乙;木克土,故甲乙克戊己;土克水,故戊己克壬癸;水克火,故壬癸克丙丁;火克金,故丙丁克庚辛。是以干之相克,即代表五行之战斗也。
干克之影响
(一)如庚见甲。庚为主克,甲为受克。受克者败尽无余,主克者虽胜亦劳,所谓两败俱伤是也。
(二)日干本身,逢克我或我克,不作两败俱伤论。盖克我者为官,我克者为财。是我之财官,何为两败耶。
(三)如庚年甲月相克。既两败俱伤。似非局中之喜,然或庚或甲,若为局中喜神,相克固凶,若为局中忌神,则因克而反和解凶也。
干克之区别
(一)如年庚月甲。地位最为贴近,克为亦为最重。
(二)如庚载申。甲载寅,或两庚两甲,势均力敌,克力亦重。
(三)如两庚一甲,一甲已不敌一庚,逢两庚更如摧枯拉朽当非劲战敌,战克反轻。
(四)如两甲一庚,一甲不敌一庚,两甲则其力较劲,而战克反重。
(五)如一庚一甲。甲为受克,然甲木得时或得势,则庚难取胜,而甲未受创。务必两弱庚而一强甲,方成战局也。
(六)如庚年甲巳,有月柱间隔,克力较轻。
(七)如庚年甲时。有月柱日柱间隔,地位愈远,克力愈轻。
(八)如庚年壬月甲日。壬水泄庚金而生甲木,则庚与甲,有壬调解,似克而非克。
(九)如庚年丙月甲日。庚甲本克,今逢丙火克庚,则庚甲不克,而转为同仁庚相克矣。
(十)如庚年甲月壬时。虽壬水泄庚金而生甲木,但以壬水远隔。庚甲地位接近,仍作克论。
(十一)如庚年甲月丙时。丙在时,庚在年,地位远隔,不能相克。庚与甲则地位接近,故仍以庚金克木论也。
(十二)如庚年甲月戊日。若庚金最强,则作庚克甲,不成甲克戊矣。
若甲木最强,则作甲克戊,不成庚克甲矣。若戊土最强,则只庚可克甲,而甲不可克戊。
(十三)阳干克阳干,阴干克阴干,克力最重。阴干克阳干,次之。阳干往往不克阴干,作干合论。
干合
庚见甲,二阳相竟而成克;辛见乙,二阴不足而成克。乙见庚,或庚见乙,则阴阳相见为合,如男女相见,而成夫妇之道焉。盖基于易经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偏阴偏阳之谓疾也。
干合之影响
(一)如甲日见辛,辛为甲官。若透丙合辛,则辛非甲官矣。丙为甲食,然既作合,亦非甲食矣。故合者,并去而两有所绊也。
(二)日干本身之合不受合去影响。盖六阳逢财,六阴逢官,俱是作合,和乙日逢庚,乙庚作合,庚为我官,是我合之,何为合去耶!
(三)如丙年辛月作合。既丙辛两有所绊,似非命局之喜。然或丙或辛,若为日干所喜,合去固凶,若为日干所忌,则合去反得解凶也。
干合之区别
(一)如甲年己月。甲己之地位紧贴,合力最重。
(二)如甲在年上,己在时上。隔位太远,合而不能合也,半合也。其为祝福,得十之二三而己。
(三)如丙辛相合。若丙火得时得势,纵为所绊,仍有六七分能力。辛金失时。失势,又被羁绊,力更轻微矣。
(四)如两辛一丙。两丙一辛,两丁一壬,两壬一丁。犹二女一夫,一女二夫,难免争妒,故为妒合。虽有合意,其情不专。为祸为福,得十分之五六而已。
(五)如庚年乙月甲日乙时。虽两乙合一庚,因甲日隔之,全无争妒之意,年庚月乙仍作纯粹之合也。
(六)如乙年庚月乙日,庚金左右合乙,是皆可合也,妒合是也。乙年乙月庚日,月乙与日庚相拿上乙以地位之隔,虽有合庚之意,而不作合论矣。庚年乙月乙日,年庚合月乙,日乙以地位之隔,虽有合庚之意,亦不作合论矣。
干克干合并见
命有天干克合并见者。若用神在于地支,自无议克、议合之必要。惟若用神求诸干上,则必先以克合之力,轻重较量,然后取用为妥。特立法例五则如后:
(一)如庚年乙月甲日。以地位论,庚乙紧贴,庚甲间隔,当作合不作克也。
(二)如庚年辛月乙日。以地位论,辛乙紧贴。庚乙间隔,当作克不作合也。
(三)如甲年庚月乙日。克合并见,且皆贴近。以主克受克论,庚可胜甲,甲不能胜庚,则庚乙相合,甲不得侵,自作合论。
(四)如丙年庚月乙日。克合并见,且皆贴近。以主克受克论,丙能胜庚,庚不能胜丙,则乙庚相合,丙得侵庚,自作克论。
(五)如丙的庚月乙日。克合并见,且皆贴近,以势力论,若丙火得时得势,则丙可克庚,庚不可合乙。若庚金得时得势,则庚可合乙,丙不能克庚。再若丙庚乙三字,势均力敌,则作克不作合,盖克力大于合力也。
干合而化
万物生于土,甲己为相合之始,故化为土。土则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则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则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则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十干化合,盖即此义耳。俗书所解,类多迂折,未便深信。兹所欲言者,又有时令、宾主、明暗、地位、岁运五项。
(一)时令 辰戌丑未月只可化土,亥卯未月只可化木,巳酉丑月只可化金,寅午戌月只可化火,申子辰月只可化水。寅月兼可化木,申月兼可化金,己月兼可化火,亥月兼可化水。
(二)宾主 日干逢合则可化,盖日干为命之主也;他干逢合不能化,盖他干为命之宾也。故如甲日合己月,或合己时,则可化土。若甲年己月,只合而不化也(此指非化格而言。若己成化格。他干逢合。亦得化也)。
(三)明暗 透干为明,藏支为暗。
明与暗,亦只合不化如己土透干,与亥中所藏之甲,可合不可化。
(四)地位 如甲日己年,地位被月柱所隔,合且勉强,况乎比哉。
(五)岁运 如甲日逢己运或己岁,应以正财论,不作化土论。若日干非甲,他干有一甲者,逢一己运己岁,尤不能化(此亦指非化格而言若己成化格,他干逢合运或合岁,亦得化也)。
支冲
支冲者地支相隔六位而冲击,如子午相冲,子中癸水,克午中丁火,午中己土,又克子中癸水,互相战克也。
变冲之影响
(一)地支中多藏干,相冲之影响,较天干之相克为复杂。兹先以本气,时令及多寡,探讨之。
本气 两支相冲,战克不已,当以本气为重。如子之本气为水,午之本气为火,究属水克火,故子胜而午败。则子午之相冲,午乃受创,子则劳力。
时令 以本气论虽子可胜午,然如午月火旺,逢子水,子午相冲,午属得令,子属失令,则午胜子败,得令之午无伤,失令之子冲去。
多寡 如午年子月行日午时,以本气言。以时令言,皆子胜于午。然三午一子,午多子寡,应作午胜。但子败而不死。较为无力而已。
(二)局中喜神冲败则凶,凶神冲败反吉。
支冲之区别
(一)寅申已亥之冲,两败俱伤。假如寅申逢冲,申中庚金,克寅中甲木寅中丙火未尝不克申中庚金。甲中壬水,克寅中丙火,寅中戊土,未尝不克申中壬水,战克不静也。或为主克,或得令,或众多,可占优势。反是则挫败矣。
(二)辰戌丑未之冲,本气皆为土,乃属同类,不过冲动而已,无战克意也。故逢冲动,土因激起而愈旺。至所藏之神,辰中癸水,克戌中丁火,戌中辛金,克辰中乙木,当以得令或众多占优,反是则败。丑中辛金癸水,能克中乙木丁火,丑易取胜地未。然亦须兼看时令与多寡,方可取决耳。
(三)子午酉卯之冲,以所藏最简,胜败亦最易分。子中癸水,克午中丁火。午中己土,克子中癸水。酉中辛金,纯克卯中乙木。以木气言,子可胜午,酉可胜卯。再看时令与多寡,不难立决矣。
(四)两支相冲,一在年,一在时,俗名海底冲。实则地位远隔,全无冲意,如人之远达两地,岂能接触相战。
(五)两支相冲,一在年,一在日,或一在月,一在时。间隔一位,冲力减轻。
(六)两支相冲,一为日主之旬空,冲力亦减(旬空详后)。
(七)如午年午月子日,只作午月子日相冲,不作午年子日相冲。
(八)如午年子月午日,若午力强,则子午之冲击极暂。盖两强午而一弱子,胜败立分也。若子力强。则其冲势剧烈矣。盖两弱午而一强子。势均力敌也。
支合
支合种类
(一)六合 子与丑、寅与亥、卯与戌、辰与酉、巳与申、午与未皆为六合。六合之理,盖由日月合朔而来。十一月建子,合朔于丑,十二月建丑,合朔于子,故子丑六合。正月建寅合朔于亥。十月建亥,合塑于寅。故寅亥六合。
(二)局合 亥卯未合成木局,寅午戌合成火局,巳酉丑合成金局,申子辰合成水局,皆为局合。局合之理,盖取生旺墓一气始终也(如亥卯未木局,亥为木之生地,卯为木这旺地,未为木之墓地也)。
(三)方合 寅卯辰为东方,已午未为南方,申酉戌为西方,亥子丑为北方,皆为方合。方合之理,盖取三支一气联贯也。
支合之影响
(一)六合 两支相合,犹羁绊也。凶神逢合则减凶,吉神逢合则减吉。
(二)局合 亥卯未合成木局,命中喜木则吉,忌木则凶。寅午戌合成火局,命中喜火则吉,忌火则凶。己酉丑合成金局,命中喜金则吉,忌金则凶。申子辰合成水局,命中喜水则吉,忌水则凶。
(三)方合 寅卯震合为东方,命中喜木则吉,忌木则凶。已午未合为南方,命中喜火则吉,忌火则凶。中西戌合为西方,命中喜金则喜,忌金则凶。亥子丑合为北方,命中喜水则吉,忌水则凶。
支合之区别
(一)局合应以旺支最为重要。亥卯未,卯为旺支。己酉丑,酉为旺支。寅午戌,午为旺支。申子辰,子为旺支。若亥卯、卯未、已酉、酉丑、寅午、午戌、申子、子辰,虽只两支相合,因有旺支,其力非轻,仅稍逊三支全合而已。若亥未、已丑、寅戌、申辰、亦两支相合,因无旺支,其力最弱,几无合意也。
(二)方合以三支全者可合,若只二支,涌合论。
(三)六合以紧贴则合,间隔一位或二位,即不能合。
(四)方合局合而三支全者,有一闲字间隔,仍作合论。只二支而间隔,即不能合。
(五)六合而一支属旬空,合力减轻。
(六)如戊日寅月,全成东方,俱以杀论。戊日卯月,全成东方,俱以官论。戊日辰月,全成东方,视寅卯之势孰重,以分官杀。其余仿此。
(七)如二卯一戌,或二寅一亥,皆六合之妒合也。然地支多藏干,较天干为复杂,且六合这成,非由于阴阳生克,故其妒力,远不若天干妒合之重也。
(八)如寅卯辰东方,若柱中有二寅,或二卯,或二辰。如亥卯未木局,柱中有二亥,或二卯,或二未,皆不作妒合论,且满足以增加合力也。
(九)如寅卯辰东方,见亥字是为生方这神,见未字是为方克之财,皆非局混方也。
(十)如亥卯未木局,见寅字是其同气,见辰字是其财神,皆非方混局也。
支刑
地支相刑,以局加方取之。亥卯未木局,加亥子丑之方,故亥刑亥,卯刑子,未刑丑。申子辰子局,加寅卯辰之方,故申刑寅,子刑卯,辰刑辰。寅午戌火局,加巳午未之方,故寅刑巳,午刑午,戊刑未。
巳酉丑金局,加申酉戌之方,故巳刑申,酉刑酉,丑型戌。内除未刑丑,申弄寅,系相冲外,故以寅刑巳,己刑申及丑刑戌、戌刑未为三刑,子卯为相刑,辰午酉亥为自刑。然细究之,殊无圆满之理义,但虽不知其所以然,于命理亦无害也。
支刑之区别
(一)寅刑己、己刑申、丑型戌、戌刑未为三刑。
(二)子卯为相刑。
(三)辰、午、酉、亥为自刑。
支刑之影响
(一)寅刑巳,乃木火相生。巳刑申,己申本合。丑形戌,戌刑未,皆属同类之土。子卯相刑,又为水相生。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本支自刑,更无战意,故刑与冲异,两支相弄,不过动摇而已,无胜败之分也。祸福之力极轻,一经间隔,尤为平淡。人命有遇刑而操威柄者。四柱本吉耳,有遇刑而猥凶祸者,四柱本凶耳,非必皆刑之故。考相刑之法,或三,或二,或一,例既偏驳杂乱,而又无确然之理,为命学立说中,最不足深信者也。或有地支丑戌未全,寅已申全。而辄遭纠纷者,盖支中藏神之生克,过于杂乱所致,非因相弄之故耳。
支害
支害之影响
地支相害由相合而来,冲我合神,故谓之害。子合丑而未冲之,故未害子。丑合子而午冲之,故午害丑。寅合亥而已冲之,故已害寅。卯合戌而辰冲之,故辰害卯。辰合酉而卯冲之,故卯害辰。已合申而寅冲之,故寅害巳。午合未而丑冲之,故丑害午。未合午而子冲之,故子害未。申合己而亥冲之,故亥害申,酉合辰而戌冲之,故戌害酉。戌合卯而酉冲之,故酉害戌。亥合寅而申冲之,故申害亥。总而计之,以六支害六支。冲其合我者,必合其冲我者。人命逢支害,影响分四种:
(一)如子午相冲,子胜午败。有丑合子害午,若子为吉神,午为凶神,则丑合子是减轻吉力。
虽害吉,不比午冲之甚,是减轻惩凶之力,乃不利于命局也。若子为凶神,午为吉神,则丑合子,是减轻凶力。虽害午,不比冲午之甚,减轻损吉之力,乃利于命局也,故害者直等于冲合并见耳。
(二)只两支相害,而无冲,于命局上无甚影响
(三)两支相害,其一逢合,以合论吉凶。
(四)两支相害,地位间隔,不以害论。
地支冲合刑害并见
命有地支冲合刑害,错综并见者。若用神在于天干,无须多议。若用神在于地支,则必先以冲合刑害之力,轻重较量,然后取用为妥,特立法例六则如下:
(一)刑冲合害并见,以紧贴者为有力。如丑年子月寅日午时,子丑贴子午间隔,作合不作冲。
(二)方合之力,大于局合,是以方合局合并见,以方合论。局合之力。大于六冲,是以局合与六冲见,以局合论。六冲之力,大于六合,是以六合与六冲并见,以六冲论。六合之力,大于刑害,是以六合与刑害并见,以六合论。
(三)局合而三支全者,旺支逢冲而紧贴,以冲论。旺支逢冲而间隔,以局合论。局合而只二支,亦然,
(四)局合而三支全者,非旺支逢冲,虽紧贴,亦不以冲论,局合而只二支,亦然。
(五)方合见冲,作合不作冲。
(六)注重本身力量,如丑年子月午日,在理。六冲之力。大于六合,应作子午冲,不作子丑合。然若局中丑土有力,既占优势,则作合而不作冲矣。
刑冲克害例
刑冲克合害,变化多端,再举数例如后:
乙丑 庚辰乙亥戊寅
(天干)月庚合年乙,又合日乙。其情不专,(地支),寅亥六合。
乙丑乙酉庚午戊寅
(天干)月乙合日庚(地支)酉丑金局,寅午火局。
庚申乙酉乙卯丁丑
(天干)年庚合月乙。(地支)卯酉冲,酉丑隔位而不合。
庚午乙酉庚辰已卯
(天干)月乙合年庚,又合日庚,其情不专。(地支)辰酉合,卯辰缺寅,故不作方合。卯酉间辰,故不能冲。
丙午庚寅已卯丁丑
(天干)丙庚相克而庚败,作克不作合。(地支)寅午三合,成半火局。寅卯缺辰,不作方合。
甲午庚午乙丑丁丑
(天干)庚甲相克而甲败,作合不作克。(地支)二午自刑,月午日丑变相害,然皆于命局无影响。
庚午壬午甲申甲子
(天干)庚壬接近,庚甲间隔,以生论,不以克论。
(地支)二午自刑,申子三合成地水局。
丙午庚寅甲申乙丑
(天干)丙庚先克,庚甲不克。(地支)寅木得令,寅千又三合,故申不能冲寅。
乙未庚辰甲寅乙丑
(天干)乙庚先合,庚甲不克。(地支)丑未远隔而不冲,寅辰缺卯而非方合。
乙亥己卯辛未丁酉
(天干)乙乙相克。丁辛相克。(地支)亥卯未三合。酉虽冲卯,乃不紧贴,不作冲论。
乙亥癸未己卯癸酉
(天干)己癸相克,乙己远隔而不克。(地支)卯酉冲而紧贴,故亥卯未木局,力量减轻。
甲子丁丑壬午甲辰
(天干)丁壬相合。(地支)子丑贴近,子午间隔,作合不作冲,丑午虽害,无甚影响。
丙辰庚子壬申己酉
(天干)丙庚相克。(地支)申子辰三合水局,申酉缺戌,不作方合。
丙辰丙申壬子辛丑
(天干)丙壬相克,丙辛间隔不合。(地支)申子辰三合水局。子丑虽合,因力不及三合,故不成立。
丙子辛丑乙未壬午
(天干)丙辛相合。(地支)六冲之力,大于六合故作丑未冲论,不作子丑及午未合论。
丙子辛丑甲午辛未
(天干)丙辛相合。(地合)六害之力,小于六合,故作子丑合,午未合,不作丑午害。
天月德
天月德之构成
(一)天德 正月丁日、三月 壬日、四月 辛日、六月甲日、七月癸日、九月丙日、十月乙日、十二月庚日。二、五、八、十一月无天德。
(二)月德 亥月、卯月、未月逢甲日,寅月、午月、戌月逢丙日,巳月、酉月、丑月庚日,申月、子月、辰月逢壬日。
天月德之吉
(一)人命日干,值天德或月德。命吉者,增吉;命凶者,减凶。
(二)人命日干,值天月二德(如辰月午日),尤能增吉减凶。
(三)人命日干,既值天德或月德,若他干再临天月德,为吉神则福力位隆,为凶神则暴横益化,例如:
戊辰丙辰壬午壬寅
壬生辰月,天月二德并临,火土林立,主弱不堪,幸有时壬帮扶。而时上之壬,既为吉神,又值天月德,则此命之福力倍隆宜矣。
辛未丙寅丁巳庚子
丁生寅月为天德,木火太旺为患,虽丙火克庚而胜,凶神,幸丙在寅月,为天月,德并临,亦可稍减其凶也。
(四)天月德本身遭克,不以吉论。
驿马
驿马之构成
亥卯未年逢已,
寅午戌年逢申,
申子辰年逢寅,
巳酉丑年逢亥。
驿马之影响
(一)命中吉神为马,大则超迁之喜,小则顺动之利。
(二)命中凶神为马,大则奔蹶之患,小则驰马逐之劳。
(三)驿马逢冲,譬之加鞭,吉则愈吉,凶则愈凶。
(四)驿马逢合,等于系足,吉凶皆为羁绊而迟发。
(五)日干坐马,栗六多动。
贵人
贵人之构成
甲日见丑或见未,乙日见子或见申,丙日见酉或见亥,丁日见酉或见亥,戊日见丑或见未,己日见子或见申,庚日见丑或见未,辛日见寅或见午,壬日见卯或见巳,癸日见卯或见巳。
贵人之吉
(一)助吉解凶
(二)聪明
(三)易得人之信仰及互助
贵人所忌
(一)忌冲或合
(二)忌落旬空
文昌
文昌之构成
甲日见巳,乙日见午
丙日见甲,丁日见酉,
戊日见申,己日见酉,
庚日见亥,辛日见子,
壬日见寅,癸日见卯,
文昌之吉
(一)逢凶化吉
(二)智慧聪明过人
(三)文采风流
文昌所忌
(一)忌冲或合
(二)忌落旬空
旬空
旬空之构成
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此十天为甲子旬。凡生此十日,此支见戌或见亥,戌亥皆属旬空。
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乙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此十天为甲戌旬。凡生此十日,地支见申或见酉,申酉皆属旬空。
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此十天为甲申旬。凡生此十日,地见午或见未,午未皆属旬空。
甲午、乙未、丙甲、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此十天为甲午旬。凡生此十日,地支见辰或见巳,辰巳皆属旬空。
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此十天为甲辰旬。凡生此十日,地支见寅或见卯,寅卯皆属旬空。
甲寅、乙卯、丙辰、下巳、戊午、乙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此十天为甲寅旬。凡生此十日,地支见子或见丑,子丑皆属旬空。
旬空构成之理由
十天干,配十二地支,凡经十日,必有二支遗空。如甲子日至癸酉日,戌亥二支,未在其内。故甲子旬中戌亥为旬空。余可类推。
旬空之影响
(一)旬空逢冲,则冲力减轻。
(二)旬空逢刑,则刑力减轻。
(三)旬空逢合,则合力减轻。
(四)旬空逢害,则害力减轻。
(五)吉神为旬空,其吉虚而不实。
(六)凶神为旬空,其凶虚而不实。
(七)吉运或吉年为旬空,则吉力减轻。
(八)凶运或凶年为旬空,则凶力减轻。
女命淫贱
日主旺,官星微,无财星,日主足以敌官者。
日主旺,官星微,伤食重,无财星,日主足以欺官者。
日主旺,官星弱,日主之气,生助他神而去官者
日主旺,官星弱,官星之气,依日主之势者。
日主旺,无财星,官星轻,食伤重,官星无依倚者。
日主旺,官无根,日主不顾官星,合财星而去者。
日主弱,食伤重,印绶轻者。
日主弱,食伤重,无印绶,有财星者。
食伤当令,财官失势者。
官无财滋,比劫生食伤者。
满局伤官无财者。
满局官星无印者。
满局比劫无食伤者。
满局印绶无财者。
疾病
衡命论疾病宜以五行配五藏。木为肝,金为肺,水火肾,火为心,土为脾。命中水太过或不及,肝必有病。金太过或不及,肺必有病。水太过或不及,肾必有病。火太过或不及,心必有病。土太过或不及,脾必有病。故五行贵和,和则无疾。所谓五行和者,非生而不克,全而不缺之谓,乃贵乎泄其旺神,泻其有余也。盖有余之旺神泻,不足之弱神受益矣。若强制旺神,寡不敌众,触怒其性,旺神不能损,弱神反受伤矣。是以旺神太过者宜泄,不太过者,方宜克耳。
妻财
财即是妻,可以通论。然有富而妻陋,或妻贤而贫者,何也?盖或财得用,而日支为忌神,或财不足,而日支为喜神。妻星与妻宫,难以两全其美耳。
性情
木主仁,火主礼,金主义,水主智,土主信。八字中五行不戾,中和纯粹,则有恻隐谦让数实之情。若偏枯混浊,太过不及,则有是非乖逆骄傲之性矣。
火多无制,急躁而欠涵养。水多无制,聪颖而意志不坚,亦且好动。木多无制,情重而仁厚。金多无制,精干而敏锐。土多无制,兹厚而好静。
同一金之日干,其八字,有旺相、太过、不及三类。而金多、木多、火多、水多、土多,又各不同。其性情共计八类,分列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