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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天髓阐微 · 二十二、傷官 · 第4212行

丙子乙亥,地支之水,本可去火,天干木火不合,所以仕途蹭蹬,未能顯秩耳。 丁酉 乙巳 戊午 丙辰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此與前造只換一辛字,八字不及前造,而運途卻勝於前,亦以辛金爲用,非官印論也。丁丑年溼土生金晦火,又全會金局,發甲入詞林,蓋運在辛丑,正歲運皆宜也。 丁丑 丙午 己酉 辛未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此造土榮夏令,金絕火生,四柱水木全無,最喜金透通根。惜乎運走東方,生火克金,不但功名增蹬,而且財源鮮聚。交辛丑運,年逢戊辰,晦火生金,食神喜劫地,秋闈得意,名利裕如。

滴天髓阐微 · 二十三、清氣 · 第4254行

### 二十三、清氣 一清到底有精神,管取生平富貴真。澄濁求清清得去,時來寒谷也回春。 原注:清者不徒一氣成局之謂也。如正官格,身旺有財,身弱有印,並無傷官七殺雜之,縱有比肩食神財煞印綬雜之,皆循序得所,有安頓,或作閒神 ,不來破局,乃爲清奇。又要有精神,不爲枯弱者佳。濁非五行並出之謂。如正官格,身弱混之以煞,混之以財,以食神雜之,不能傷我之官,反與官星不和;以印綬雜之,不能扶我之身,反與財星相戕,俱爲濁。或得一神有力,或行運得所,以掃其濁氣,衝其滯氣,皆爲澄濁以求清,皆富貴命矣。 任氏曰:命之最難辨者,清濁兩字也。此章所重得,“澄濁求清”四字也。清而有氣,則精神貫足;清而無氣,則精神枯槁。精神枯即邪氣入,邪氣入則清氣散,清氣散則不貧即賤矣。夫清濁者,八字皆有也,非正官一端而論也。如正官格,身弱有印,忌財,財星不現,清可知矣。即使有財,不可便作濁論,須要看其情勢。如財與官貼,官與印貼,印與日主貼,則財生官,官生印,印生身,印之源頭更長矣,至行運再助其印綬,自然富貴矣。即使無財,不可便作清論,亦要看其情勢,或印星無氣,與官星不通,或印星太旺,日主枯弱,不受印星之生;或官星貼日,印星遠隔,日主先受官克,印星不能生化,至行運再逢財官,不貧亦夭矣。如正官格,身旺喜財,所忌者印綬,傷官其次也。亦看情勢,如傷官與財貼,財與官貼,官與比肩貼,不特官星無礙,抑且傷官化劫生財,財生官旺,官之源頭更長,至行運再遇財官之地,名利兩全矣。如傷官與財星遠隔,反與官星緊貼,財不能爲力,至行運再遇傷官之地,不貧亦賤矣。如傷官在天干,財星在地支,必須天干財運以解之;

滴天髓阐微 · 二十三、清氣 · 第4259行

傷官在地支,財星在天干,必須地支財運以通之。或財官相貼,而財神被合神絆住,或被閒神劫佔,亦須歲運衝其合神,制其閒神,皆爲澄濁求清。雖舉正官而論,八格皆同此論。總之喜神宜得地逢生,與日主緊貼者佳;忌神宜失勢臨絕。與日主遠隔者美。日主喜印,印星貼身,或坐下印綬,此即日主之精神也;官星貼印,或坐下官星,此即印綬之精神。餘可類推。 癸酉 甲子 丙寅 乙未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丙生子月,坐下長生,印透根深,弱中之旺。喜其官星當令,透而生財,所謂“一清到底有精神”也;更妙源流不悖,純粹可觀。金水運中,登科發甲。名高翰苑;惜中運火土,以致終老於詞林。 甲子 丙寅 己亥 辛未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春土坐亥 財官太旺,最喜獨印逢生。財藏生官,財印綬之元神愈旺;氣貫生時 ,而日主之氣不薄;更妙連珠生化,尤羨運途不悖。所以恩分雕綿,寵錫金蓮,地近清楚,職居津要。 癸未 甲子 丙寅 丁酉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此與前癸酉者,大同小異。前則官坐財地,此則官坐傷地,兼之子未相貼,不但天干之官受克,即地支之官亦傷。更嫌劫入財鄉,所謂財劫官傷,縱使芹香早採,仍蹭蹬秋闈。辛酉庚申運干支皆財,財如放稍春竹,利如蔓草生枝,家業豐裕;一交己未,傷妻克子,遭回祿,家業大破。可知窮通在運也 。

滴天髓阐微 · 二十四、濁氣 · 第4321行

### 二十四、濁氣 滿盤濁氣令人苦,一局清枯也苦人,半濁半清猶是可,多成多敗度晨昏。 原注:柱中要尋他清氣不出,行運又不能去其濁氣,必是貧賤。若清,又要有精神爲妙,如枯弱無氣,行運又不遇發生之地,亦清苦之人。濁氣又難去,清氣又不真,行運又不遇清氣,又不脫濁氣者,雖然成敗不一,亦了此生平矣。 任氏曰:濁者四柱混雜之謂也。或正神失勢,邪氣乘權,此氣之濁也;或提綱破損;另求別用,此格之濁也;或官旺喜印,財星壞印,此財之濁也;或官衰喜財,比劫爭財,此比劫之濁也;或財旺喜劫,官星制劫,此官之濁也;或財輕喜食傷,印綬當權,此印之濁也;或身強殺淺,食傷得勢,此食傷之濁也。分其所用,斷其名利之得失、六親之宜忌,無不驗也。然濁與清枯二字酌之,寧使清中濁,不可清中枯。夫濁者,雖成敗不一,多有險阻,倘遇行運得所,掃除濁氣,亦有起發之機;如行運又無安頓之地,乃困苦矣。清枯者,不特日主無根之謂也,即日主有氣,而用神無氣者,亦是也。枯又非弱比也,枯者,無根而朽也,即遇滋助之鄉,根在苗先之意也。凡命之日主枯者,非貧即夭;用神枯者,非貧即孤。所以清有精神終必發,偏枯無氣斷孤貧,滿盤濁氣須看運,抑濁扶清也可亨。試之驗也。 乙亥 庚辰 戊戌 丁巳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戊戌日元,生於辰月巳時,木退氣,土乘權,印綬重逢。用官則被庚金合壞,用食則官又不從化,而火又克金,無奈何而用財,又有巳時遙衝,又不當令;若邀庚金生助,貪合忘生,且遙隔無情,所以起倒不一,幸而財官尚有餘氣,至乙亥運,補起財官,遂成小康。 癸亥 己未 丙午 己丑戊辰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滴天髓阐微 · 二十四、濁氣 · 第4366行

火長夏令,原屬旺論,然時在季夏,火氣稍退,兼之重疊傷官泄氣,醜乃溼土,能晦丙火之光,以旺變弱。濁氣當權 ,清氣失勢,兼之先行三十年火土運,半生起倒多端。至乙卯甲寅,木蔬厚土,掃除濁氣,生扶日元,衛護官星,左圖右史,財茂業成。 丁卯 丁未 庚午 己卯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此造大略觀之,財生官,官生印,印生身,似乎清美,無如午未南方,火烈土焦,能脆金,不能生金;且木從火勢,又壞印綬,無生化之情,非清枯而何?更嫌運走東方,一生未遂,所謂“明月清風誰與共,高山流水少知音”也。

滴天髓阐微 · 二十五、真神 · 第4388行

### 二十五、真神 令上尋其聚得真,假神休要亂真神,真神得用生平貴,用若無爲碌碌人。 原注:如木火透音,生寅月,聚得真,不要金水亂之。真神得用,不爲忌神所害財貴。如參以金水猖狂,而用金水,是金水又不得令,徒與木火不和,乃爲碌碌庸人矣。 任氏曰:真者,得時秉令之神也;假者,失時退氣之神也。言日主所用之神,在提綱司令,又透出天干,謂聚得真,不爲假神破損,生平富貴矣。縱有假神,安頓得好,不與真神緊貼,或被閒神合住,或遙隔無力,亦無害也。倘與真神緊貼,或相剋相沖,或合真神,暗化忌神,終爲碌碌庸人矣。如行運得助,抑假扶真,亦可功名小遂,而身獲康寧。故喜宜四生,忌神宜四絕,局內看真神,行運看解神。是先天而爲地紀。所以測地,先看提綱以定格局;中天則爲人紀,所以範人,次看人元司令而爲用神;後之三式,合而用之,則造化之功成矣;造化功成,則富貴之機定矣;然後再定運程之宜憶,則窮通了然矣。後學者須究三元之正理,審其真假 ,察其喜忌,究衝合之愛憎,論歲運之宜否,斯爲的當。故法度雖可言傳,妙用由人心悟也。 甲子 丙寅 己丑 甲子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山東劉中堂造,已土卑薄,生於春初,寒溼之體,其氣虛弱,得甲丙並透,印正官清,聚得真也。柱中金不現而不得化,假神不亂;更喜運走東南印旺之地,仕至尚書,有尊君庇民之德,負經邦論道這才也。 壬申 壬寅 丙子 乙未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鐵製軍造,殺逞財勢,嫩木逢生,最喜寅木真神當令,時乾透出乙木元神。寅申之衝,謂之有病。運至南方火地,去申金之病,仕至封疆,聲名赫弈。

滴天髓阐微 · 二十五、真神 · 第4433行

有潤澤生民之德,懷任重致遠之才也。 庚申 戊寅 壬子 甲辰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此造日臨旺地,會局幫身,不當弱論。喜其時幹甲木,真神發露;所嫌者,年遇庚申,沖剋甲寅,又逢戊土之助,謂假亂真。雖然早采芹香,屢困秋闈;至壬午運,制化庚金,秋桂高攀,加捐縣令;申運衝寅,假神得助,不祿。

滴天髓阐微 · 二十六、假神 · 第4455行

### 二十六、假神 真假參差難辨論,不明不暗受困頓。提綱不與真神照,暗處尋真也有真。 原注:真神得令,假神得局而黨多;假神得令,真神得局而黨多。不見真假之跡,或真假皆得令得助,不能辨其勝負而參差者,其人難無大禍,一生迍否而少安樂。寅月生人,不透木火,而透金爲用神,是爲提綱不照也;得己土暗邀,戊土轉生,地支卯多酉衝,乙庚暗化,運轉西方,亦爲有真,亦或發福。以上特舉真假一端言耳,其會局、合神、從化、用神衰旺、情勢象格,心跡才德邪正、緩急、生死、進退之例,莫不有真假,最宜詳辨之。 任氏曰:氣有真假,真神失勢。收神得局,法當以真爲假,以假爲真;氣有先後,真氣未到,假氣先到,法當以真作假,以假作真。如寅月生人,不透甲木而透戊土,而年月日時支,有辰戌醜未之類 ,亦可作用;如不透戊土,透之以金,即使木火司令,而年日時支,或得申字衝寅,或得酉醜拱金,或天干又有戊己生金,此謂真神失勢,假神得局,亦可取用,若四柱真神不足,假氣亦虛,而日主愛假憎真,必須歲運扶直抑假,亦可發福。若歲運助真損假,兇禍立至,此謂以實投虛,以虛乘實,是猶醫者知參芪之能生人,而不知參芪之能害人也,知砒虻之能殺人,而不知砒虻之能救人也。有的是病而服是藥則生,無是病而服是藥則死。且命之貴賤不一,邪正無常,動靜之間,莫不有真假之跡。格局尚有真假,用神豈無真假乎?大凡安享蔭庇現成之福者,真神得用居多;創業興家,勞碌而少安逸者,假神得局者居多,或真神受傷者有之,薄承者厚創駁雜者,真神不足居多;一生起倒,世事崎嶇者,假神不足居多。細究之,無不驗也。 乙酉 戊寅 壬午 庚戌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滴天髓阐微 · 二十六、假神 · 第4480行

壬水生於立春二十二日,正當甲木真神司令,而天干土金並透,地支通根戌酉,此謂真神失勢,假神得局,用以庚金化煞,法當以假作真,純粹可觀。雖嫌支全火局。克金灼水,喜其火不透幹,又得戊土生化更妙。運走西北,所以早登雲路,甲第蜚聲,仕至封疆,有利民濟物之志,稟秀德真儒之器。總嫌火局爲病,仕路未免起倒耳。 庚戌 戊寅 癸未 癸丑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癸水生於立春二十六日,正當甲木真神司令,而天干土金並透,地支醜戌通根。傷官雖當令,而官殺之勢縱橫,即使傷敵殺,而日主反泄,況未能敵乎?庚金雖是假神,無如日主愛假憎真,用以庚金,有兩歧之妙:一則化殺官之強暴,二則生我之日元,時幹比肩幫身,又能潤土養金。第中運南方,生殺壞印,奔馳不遇;至甲申,運轉西方,用神得地,得軍功飛昇知縣:乙酉更佳,仁至州牧:一交丙,壞庚,不祿。 丙子 己亥 辛酉 己亥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此造以俗論之,寒金喜火,金水傷官喜見官,且日主專祿,必用丙火無疑。不知水勢猖狂,病竊去命主無元神,不但不能官,即或用官,而丙火全無根氣,必須用己土之印,使其止水生金衛火。丙入亥宮臨絕,欲使丙火生土,而丙火先受水克,焉能生土?所以己土反被水傷,真神無情,假神虛脫。初運庚子辛丑。比劫幫身,叨蔭之福,衣食頗豐:壬運丁艱;一交寅運,東方木地,虛土受傷,破蕩祖業,刑妻克子,出外不知所終。

滴天髓阐微 · 二十七、剛柔 · 第4524行

### 二十七、剛柔 柔剛不一也,善爲制者,但引其性情而已矣。 原注:剛柔相濟者也,柔者濟之以剛,剛者濟之以柔,而不得其情,而反助其剛暴,猶之武士而得士卒,則成殺伐。如庚金生於七月,遇丁火而激其威,遇乙木而助其暴,遇己土而成其志,遇癸水而益其銳;不如柔之剛者,濟之可也,壬水是也,蓋壬水有正性,而能引通庚之情故也。若以剛之剛者激之,其禍曷勝言哉?太柔者濟之以剛,而不馭其情,而反益其柔也,譬之烈婦而遇恩威,則成淫賤。如乙木生於三月,遇甲、丙 、壬而喜,則輸情;遇戊庚盛而畏,則失身;不如剛之柔者,濟之可也,丁火是也,蓋丁火有正情,則能引動乙木之情故也。若以柔之柔者合之,其弊將何如哉!餘皆類推。 任氏曰:剛柔之道,陰陽健順而已矣。然剛之中未嘗無柔,所以陽喻乾,乾生三女,是柔取乎剛;柔之中未嘗無剛,所以陰喻坤,坤生三男,是剛取乎柔,夫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季土,得時當令,原局無剋制之神,其勢雄壯,其性剛健,不泄則不清,不清則不秀,不秀則爲頑物矣。若以剛斬其柔,謂寡不敵衆,反激其怒而更剛矣。春金、夏水、秋木、冬火、仲土,失時無氣,原局無生助之神,其勢柔軟,其性至弱,不劫則不闢,不闢則不化,不化則爲朽物矣。略以柔引其剛,謂虛不受補,反益其弱而更柔矣。是以泄者有生生之妙,克者有成就之功,引者有和悅之情,從者有變化之妙。克、泄、引、從四字,宜詳審之,不可概定,必須以無入有,向實尋虛,斯爲玄妙之旨。若庚金生於七月,必要壬水,乙木生於八月,必要丁火,雖得制化之義,亦死法也。設使庚金生於七月,原局先有木火,而壬水不見,又當如何?莫非棄明現之木火,反用暗藏之壬水乎?

滴天髓阐微 · 二十七、剛柔 · 第4529行

乙木生於八月,四柱先有劫印,而丁火不現,莫非棄現在之劫印,反求無形之丁火乎?大凡得時當令,四柱無剋制之神,用食神順其氣勢,泄其菁英,暗處生財,爲以無入有;失時休囚,原局無劫印邦身,用食神制殺,殺得制則生印,爲向尋虛。宜活用,切勿執一而論也。 壬申 戊申 庚辰 甲申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庚金生於七月,地支三申,旺之極矣,時幹甲木無根,用年幹壬水,泄其剛殺之氣。所嫌者,月幹梟神奪食。初年運走土金,刑喪早見,祖業無恆;一交辛亥,運轉北方,經營得意,及壬子癸丑三十年財發十餘萬。其幼年未嘗讀書,後竟知文墨,此亦運行水地,發泄菁華之意也。 壬戌 戊申 庚寅 丙戌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庚金生於七月,支類土金,旺之極矣,壬水坐戌逢戊,梟神奪盡,時透丙火,支拱寅戌,必以丙火爲用。惜運走四十載土金水地,所以五旬之前,一事無成:至甲寅運剋制梟神,生起丙火,及乙卯二十年,財發鉅萬,所謂蒲柳望秋而凋,松柏經冬而茂也。 辛酉 丁酉 乙未 丁丑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乙木生於八月,木凋金銳,幸日主坐下庫根,乾透兩丁,足以盤根制殺,祖業豐盈,芹香早採。但此造之病,不在殺旺,實在醜土;醜土之害,不特生金晦火,其害在醜未之衝也。天干木火,全賴未中一點微根,衝則被醜中金水暗傷,以致秋闈難捷。至癸巳運,全無金局,癸水克丁,遭水厄而亡。 戊辰 己酉 乙亥 甲申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乙木生於八月,財生官殺,弱之極矣。所喜者,坐下印綬引通官殺之氣,更妙甲木透出,謂藤蘿系甲。

滴天髓阐微 · 二十七、剛柔 · 第4611行

出身雖寒微,至亥運入泮,壬子聯登甲第,及壬癸運,早遂仕路之光;醜運丁艱,甲寅克土扶身,不次升遷;乙卯仕至侍郎。此造之所喜者,亥水也,若無亥水,不過庸人耳。然亥水必要坐下,如在別支,不得生化之情,功名不過小就耳。

滴天髓阐微 · 二十八、順逆 · 第4613行

### 二十八、順逆 順逆不齊也,不可逆者,其氣勢而已矣。 原注:剛柔之道,可順而不可逆。崑崙之水,可順而不可逆也,其勢已成,可順而不可逆也;權在一人,可順而不可逆也;二人同心,可順而不可逆也。 任氏曰:順逆之機,時退不悖而已矣,不可逆者,當令得勢之神,宜從其意向也。故四柱有順逆。其氣自當有辨,五行有顛倒,作用各自有法,是故氣有乘本勢而不顧他雜者,氣有借他神而可以成局者,無有從旺神而不可剋制者,無有依弱資扶者,所以制殺莫如乘旺,化殺正以扶身,從殺乃依權勢,留殺正爾迎官。其氣有陰有有陽,陽含陽生之兆,陰含陰化之妙;其勢有清有濁中清,貴之機,清中濁,賤之根。逆來順去富之基,順來逆去貧之意,此即順逆之微妙,學者當深思之。書雲“去其有餘補其不足”,雖是正理,然亦不究深淺之機,只是泛論耳。不積壓四柱之神,不拘財、官、殺、印 、食傷之類,乘權得勢局中之神,又去助其強暴。謂二人同心或日主得時很小秉令,四柱皆拱合之神,謂權在一人。只可順其氣勢以引通之,則其流行而爲福矣,若勉強得制,激怒其性,必罹兇咎。須詳察之。 庚辰 庚辰 庚申 庚辰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天干皆庚,又坐祿旺,印星當令,剛之極矣,謂權在一人。行伍出身,壬午癸未運,水蓋天干地支之火,難以克金,故無害;一交甲申,西方金地及乙酉合化皆金,仕至總兵;丙運犯其旺神,死於軍中。 癸酉 甲子 庚辰 甲申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庚辰日元,支逢祿旺,水本當權,又會水局,天干枯木無根,置之不論,謂金水二人同心,必須順其金水之性。故癸亥壬運,蔭庇有餘;

滴天髓阐微 · 二十八、順逆 · 第4658行

戌運制水,還喜申、酉、戌全,雖見刑喪地而無大患,辛運入泮,酉運補廩,庚運登科,申運大旺財源;一交已未,運轉南方,刑妻克子,家業漸消。戊午觸水之性,家業破盡而亡。 壬子 辛亥 乙亥 丙子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壬水乘權坐亥子,所謂崑崙之水,衝奔無情,丙火克絕,置之不論,遺業頗豐,乙卯甲寅,順其流,納其氣,入學補廩,丁財並益,家道日隆。一交丙運,水火交戰,刑妻克子,破耗異常;辰運蓄水無咎;丁巳運連遭回祿兩次,家破身亡。

滴天髓阐微 · 二十九、寒暖 · 第4680行

### 二十九、寒暖 天道有寒暖,發育萬物,人道行之,不可過也。 原注:陰支爲寒,陽支爲暖;西北爲寒,東南爲暖;金水爲寒,木火爲暖,得氣之寒,遇暖而發;得氣之暖,逢寒而成。寒之甚,瞹之至,內有一二成象,必無好處,若五陽逢子月,則一陽這候,萬物懷胎,陽乘陽位,可東可西 ;五陰逢午月,則一陰之候,萬物收藏,陰乘陰位,可南可北。 任氏曰:寒暖者,生成萬物之理也,不可專執西北金水爲守則,東南木火爲瞹。考機之所,由變上升,必變下降,收合必變開闢,然質之成,由於形之機;陽之生,必有陰之位,陽主生物,非陰無以成,形不成,亦虛生;陰主成物,非陽無以生,質不生,何由成?惟陰陽中和變化,乃能發育萬物,若有一陽而無陰以成之,有一陰而無陽以生之,是謂鰥寡,無生成這意也。如此推祥,不但陰陽配合,而寒暖亦不過矣。竟四時之序,相生而成,豈可執定子月陽生,午月陰生而論哉?本文末句“不可過也”,適中而已矣。寒雖甚,要暖有氣,暖雖至,要寒有根,則能生成萬物。若寒甚而瞹無氣;過於暖者,反以無寒爲宜也。蓋寒極暖之機,暖極寒之兆也,所謂陰極則陽生,陽極則陰生,此天地自然之理也。 甲申 丙子 庚辰 戊寅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此寒金冷水,木凋土寒,若非寅時,則年月木火無根,不能作用矣,所謂寒雖甚,要暖有氣也。由引論之,年得者寅也,地氣上稓,木火絕處逢生,一陽解凍。然不動丙火高亦不發,妙在寅中遙中,謂之動,動則生火矣。凡四柱緊衝爲克,遙衝爲動,更喜運走東南,科甲出身,仕至黃堂,所謂“得氣之寒,遇暖而發”,此之謂也。 己酉 丙子 庚辰 甲申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滴天髓阐微 · 二十九、寒暖 · 第4723行

庚午 此亦寒金冷水,土凍木凋,與前大同小異,前則有寅木,火有根,此則無寅木,火臨絕,所謂寒甚而瞹無氣,反以瞹爲美,所以初運乙亥,北主水地,有喜無憂;甲戌暗藏丁火,爲丙火之根,刑喪破耗;壬運克去丙火,入申運食廩,癸酉財業日增,辛未運轉南方,丙火得地生根,破耗多端;庚午運逢寅年,木火齊來,不祿。 丁丑 丙午 丙午 壬辰己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此火焰南離,重逢劊刃,暖之至矣。一點壬水,本不足以制猛烈之火,喜其坐辰,通根身庫;更可愛者,年支醜土,醜乃北方溼土,能生金晦火而蓄水,所謂暖雖至而寒有根也。科甲出身,仕至封疆,微嫌運途欠暢,多於起伏也。 癸未 丁巳 丙午 癸巳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此支類南方,又生巳時,暖之至矣。天干丙癸,地支全無根氣,所謂暖之至,寒無根,反以無寒爲美。所以初運丙辰,叨蔭庇之福;乙卯甲寅,泄水生火,家業增新;癸丑寒氣通根,嘆椿萱之並逝,嗟壯桂之摧殘;壬子運,祝融之變,家破而亡。

滴天髓阐微 · 三十、燥溼 · 第4767行

### 三十、燥溼 地道有燥溼,生成品泯,人道得之,不可偏也。 原注:過於溼者,滯而無成;過於燥者,烈而有禍。水有金生,遇寒土而愈溼;火有木生,遇暖土而愈燥,皆偏枯也。如水火而成其燥者吉,木火傷官要溼也;土水而成其溼者吉,金水傷官要燥也。間有土溼而宜燥者,用土而後用火;金燥而宜溼者,用金而後用水。 任氏曰:燥溼者,水火相成之謂也,故主有主氣,內不祕乎五行;局有局氣,外必貫乎四柱,溼爲陰氣,當逢燥而成;燥爲陽氣,當遇溼而生。是以木生夏令,精華髮泄,外有餘而內實虛脫,必藉壬癸以生之,醜辰溼土以培之,則火不烈,木不枯,土不燥,水不涸,而有生成之義矣,若見未戌燥土,反助火而不能晦火,縱有水,亦不能爲力也。慛金百鍊,不易其色,故金生冬令,雖然泄氣休囚,竟可用丙丁若見醜辰溼土,反助水而不能制水,縱有火,亦不能爲力也。此地道生成之妙理也。 丙辰 辛丑 庚辰 丙子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此造以俗論之,以爲寒金喜火,乾透兩丙,獨殺留清,推其木火運中,,名利雙全,少右支中重重溼土,年幹丙火,合辛化水,時幹丙火無根,只有寒溼之氣,並無生髮之意,中得用水,不能用火矣。所以初運壬寅癸卯,制土衛水,衣食頗豐;天地丙午丁未二十年,妻子皆傷,家業破盡。削髮爲僧。 丁未 壬子 庚戌 丙戌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此造如以水勢論之,此則仲冬水旺,所喜者支中重重燥土,足以去其溼氣。只爲相剋,使子不能助壬;丁壬一合,使壬不能克丙。中運土金,入部辦事,運籌挫折,境遇違心;丁未南方火旺,議敘出仕,至丙午二十年,得奇遇,仕至州牧。 癸未 丁巳 甲午

滴天髓阐微 · 三十、燥溼 · 第4820行

庚午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甲午日元,支全巳午未,燥烈極矣。天干金水無根,反激火之烈,只可順火之氣也。初運木火,順其氣勢,財喜頻增,至癸丑,嘆刑喪,遭挫折,破耗多端;壬子衝激更甚,犯人命,遭回祿,破家而亡。 癸丑 丁巳 甲辰 庚午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此與前造只換辰醜二字,醜乃北方溼土,晦火蓄水,癸水通根而載醜;辰亦溼土,又是木之餘氣,日元足盤根;庚金雖不能生水輔用,而癸水坐下餘氣,竟可作用。初運木旺,幫身護用,和平迪吉;至癸丑北方水地及壬子辛亥三十年,經營得意,事業稱心。

滴天髓阐微 · 三十一、隱顯 · 第4854行

### 三十一、隱顯 吉神太露,起爭奪之風;兇物深藏,成養虎之患。 原注:局中所喜這神,透於天干,歲運不能不遇忌神,必至爭奪,所以有暗用吉神爲妙。局所忌之神,伏藏於地支者,歲運扶之衝之,則其爲患不小,所以忌神明透,制化得宜者吉, 任氏曰:吉神太露,起爭奪之風者,天干氣專,易於劫奪故也,如財物無關鎖,人人得而用,假如天爲財,歲運遇庚辛,則起爭奪之風,必須天干先有丙丁官星迴克,方無害;如無丙丁之官,或得壬癸之食傷合化亦可,故吉神宜深藏地支者吉,兇物深藏,成養虎之患者,地支氣雜,難於制化故也。如家賊之難防,養成禍患。假如地支以寅中丙火爲劫財,歲運逢申,衝申中庚金,雖能克木,終不能去其丙火,歲運遇亥子,仍生合寅木,反滋火之根苗,故兇物明透天干,易於制化。所以吉神深藏,終身之福;兇物深藏,始終爲禍。總之吉神顯露,通根當令者,露亦無害;兇物深藏,失時休囚者,藏亦無妨,鬼谷子曰,“陰陽之道,與日月合其明,與天地合其德,與四時合其序”,三命之理,誠本於此,若不慎思明辨,孰能得其要領乎? 己卯 辛未 丙子 辛卯庚午 己巳 戊圾 丁卯 丙寅 乙丑 丙火生於未月,火氣正盛,坐下官星,被未土傷盡,只得用天干辛金。所嫌者,未爲燥土,不能生金,又暗藏劫刃;年幹己土,本可生金,又坐下印地,所謂“吉神顯露,兇物深藏”者也。初運己巳戊辰土旺之地,財喜輻輳,事事稱心;交丁卯,土金兩傷,連遭回祿三次,又傷丁七人,丙寅妻子皆克,出外不知所終。 壬午 乙巳 丁丑 丙午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丁火生於孟夏,柱中劫旺逢梟,天干壬無根,置之不用。

滴天髓阐微 · 三十一、隱顯 · 第4899行

最喜醜中一點財星,深藏歸庫,醜爲溼土,能泄火氣,不但不爭無爭奪之風,反有生生之誼。因初交丙午丁未,所以身出寒門,書香不繼;喜中運三十載西土金地,化劫生財,財發十餘萬。所謂“吉神深藏,終身之福”也。

滴天髓阐微 · 三十二、衆寡 · 第4901行

### 三十二、衆寡 強衆而敵寡者,勢在去其寡;強寡而敵衆者,勢在成乎衆。 原注:強寡而敵衆者,喜強而助強者吉;強衆而敵寡者,惡敵而敵衆者滯。 任氏曰:衆寡之說,強弱之意也,須分日主四柱兩端而論也。如以日主分衆寡,如日主是火,生於寅、卯、巳、午月,官星是水,四柱無財,反有土之食傷,即使有財,財無根氣,不能生官,此日主之黨衆,敵官星之寡,勢在盡去其官,歲運宜扶衆抑寡則吉。如以四柱分衆寡 ,則分四柱之強弱,然又要與日主符合,弗反背爲妙。假如水星是官星,休囚無氣,土是傷官,當令得時,其勢以去其官星,歲運亦宜制官爲美;日主是火,亦要通根得氣,則能生土,或有木而克土,則日主自能化木,轉轉相生,所謂日主符合者也。官星是水,雖不及時,卻有財生助,或財星當令,或成財局,此官星雖寡,得財星扶則強,歲運宜扶寡而抑衆者吉。雖舉財官而論,其餘皆同此論。 戊辰 乙丑 戊戌 辛酉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此造重重厚土,乙木無根,傷官又旺,其勢足以敵官星之寡。故初交丙寅丁卯,官星得地,刑耗多端;戊辰得際遇,捐納出仕,及已巳二十年,土生金旺,從佐二而履琴堂。至未運破金,不祿。 戊午 壬戌 丁卯 癸卯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此傷官當令 ,印星並見,官煞雖透無根,勢在去官。初年運走北方,官星得勢,一事無成;丙寅丁卯,生助火土,經營發財鉅萬;戊辰己巳,去盡官煞,一子登科,晚景崢嶸。此造戌午拱火,日時逢印,日主旺極,莫作用印而推,亦不可作去官留殺論也。 癸丑 壬戌 丙午 庚寅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滴天髓阐微 · 三十二、衆寡 · 第4968行

丙火生於九月,日主本不及時,第坐陽刃會火局,謂之強寡。年幹癸進氣,癸水通根餘氣醜土,泄其火局,庚金生助壬癸爲衆也。勢在成乎衆,故交辛酉庚申,金生水旺,遺業豐盈,其樂自如;一交己未,火土並旺,父母雙亡;及戊午二十年,破敗家業 ,妻子皆傷,至丙辰流落外方而亡。

滴天髓阐微 · 三十三、震兌 · 第4970行

### 三十三、震兌 震兌主仁義之真機,勢不兩立,而有相成者存。 原注:震在內,兌在外,月卯日亥或未,年醜或巳時酉是也。主之所喜者在震,以兌爲敵國,必用火攻;主之所喜者在兌,以震爲奸宄,備禦之而已,不必盡去,不必興兵也。兌在內,震在外,月酉日醜或巳,年未或亥時卯者是也。主之所喜者在兌,以震爲遊兵,易於滅而不可黨震也;主之所喜者在震,以兌爲內寇,難於滅而不可助兌也。以水爲就客,相間於一下,或年酉月卯日丑時亥,年甲月庚、日甲時辛之例,亦論主之所喜所忌者何如,而論攻備之法 。然金忌木,木不帶火,木不傷土者,不必去木也。若木忌金,而金強者不可戰,惟囚金而木茂,木終不能爲金之害,反以成金之義;春木而金盛,金實足以制木之性,反以全木之仁。其月是木,年日時皆金者,不必問主之所喜所忌,而亦宜成金之性。 任氏曰:震陽也,先天之位在八白,陰固陰而陽亦陰矣;兌陰也,先天之位在四綠,陽固陽而陰亦陽矣。震爲長男,雷從地起,一陽生於坤之初;兌爲少女,山澤通氣,故三陰生於乾之終。長男配少女,天地生成之妙用;若長女配少男,陽雖生而陰不能成矣。是故兌爲萬物之所悅,至哉言乎!是以震兌雖不兩立,亦有相成之義也。餘細究之,震兌之理有五,攻、成、潤、從、暖也。春初之木,木嫩金堅,火以攻之;仲春之木,木旺金衰,土以成之;夏令之木,木泄金燥,水以潤之;秋令之木,木凋金銳,土以從之;冬令之木,木衰金寒,火以暖之。則無兩立之勢,而有相成仁義之勢矣。若內外之說,不過衰旺相敵之意也。當泄則泄,當制則制,須觀其金木之竟向,不必拘執而分內外也。 丙寅 庚寅 甲申 乙丑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滴天髓阐微 · 三十三、震兌 · 第4995行

甲木生於立春後四日,春初木嫩,天氣寒凝,日主坐申,月透庚金,醜土貼生申金,木嫩金堅,用火以攻之。喜得年於透丙,三陽開泰,萬象回春,何其妙也!初運辛卯壬辰,有傷丙火,蹭蹬芸窗;癸巳運轉南方,丙火祿旺,納粟入監,運捷南宮;甲午乙未,宦海無波,申運不祿。 庚戌 己卯 甲寅 丁卯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甲木生於仲春,坐祿逢刃,木旺金衰,用土以成之,方能化土生金,斬削以成真。初遊幕,獲利納捐,至癸未運出仕;甲申乙酉,木無根,金得地,從佐二升知縣而遷州牧。 庚辰 壬午 甲辰 丁卯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甲木生於仲夏,時幹丁火透出,用水以潤之,然水亦賴金生,金亦賴水養;更妙支逢兩辰,泄火生金蓄水,一氣相生,五行俱足。是以早游泮水,科甲聯登,仕至觀察,一生惟丙戌運金水兩傷不利,其餘皆順境。 庚戌 甲申 甲戌 乙丑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甲木生於孟秋,財生殺旺,雖天干三透甲乙,而地支不載,木凋金銳,用土以從之也。格成從殺。戌運武甲出身;丁亥運生木克金,刑耗多端;戊子己丑,財生殺旺,仕至副將。 辛酉 庚子 甲子 丙寅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甲木生於仲冬,木衰金寒,用火以暖之,金亦得其制矣;況平時逢祿旺,一陽解凍,所謂“得氣之寒,遇暖而發”。故寒木必得火以生之也。所以科甲聯登,仕至侍郎。 上五造舉甲木爲例,乙木亦同此論。

滴天髓阐微 · 三十四、坎離 · 第5079行

### 三十四、坎離 坎離宰天地之中氣,成不獨成,而有相持者在。 原注:天干透壬癸,地支屬離者,乃爲既濟,要天氣下降;天干透丙丁,地支屬坎者,乃爲未濟,要地氣上升。天干皆水,地支皆火,爲交媾,交媾身強則富貴;天干皆火,地支皆水,爲交戰,交戰身弱,豈能富貴?坎外離內,謂之未濟,主之所喜在離,要水竭,主之所喜在坎,則不詳;離外坎內,謂之既濟,主之所喜在坎,要離降,主之所喜在離,要木和。水火相見於天干,以火爲主,而水盛者存;坎離相見於地支,喜坎而坎旺者昌。夫子、午、卯、酉專氣也,其相制相持之勢,宜悉辨之;若四生四庫之神,皆所以黨助子午卯酉者,其理亦可推詳。 任氏曰:坎陽也,先天位右七之數,故爲陽也;離陰也,先天位左三之數,故爲陰也。坎爲中男,天道下濟,故一陽生於北;離爲中女,地道上行,故二陰生於南。離爲日體,坎爲月體,一潤一暄,水火相濟,男女媾精,萬物化生矣。夫坎離爲日月之正體,無消無滅,而宰天地之中氣,是以不可獨成,必要相持爲妙也。相持之理有五,升、降、和、解、制也。升者,天干離衰,地支坎旺,必得地支有木,則地氣上升;降者,天地幹坎衰,地支離旺,必得天干有金,則天氣下降;和者,天干皆火,地支皆水,必須有木運以和之;解者 ,天干皆水,地支皆火,必須有金運以解之;制者,水火交戰於干支,必須歲運視其強者而制之。此五者,坎離之作用如此,則無獨成之勢,而有相持禮智之性矣。 丙子 己亥 丙寅 戊子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火生於孟冬,又逢兩子,天干離衰,地支坎旺,用寅木以升之也。至壬寅,東方木地,采芹折桂;卯運出仕,一路運走東南,仕至觀察。 壬午 壬寅

滴天髓阐微 · 三十四、坎離 · 第5110行

壬戌 庚戌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壬水生於孟春,支全火局,雖年月兩透比肩,皆屬無根。天干坎衰,地支離旺,用庚金以降之也。惜乎運途東南,在外奔馳四十年,一無成就;至五旬外,交戊申,娶妻三,年已六旬矣。連生三子,至戌運而終。 丙子 丙申 丙子 丙申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此造地支,兩申兩子,水逢生旺,金作水論;天干四丙,地支無根,離衰坎旺,須以木運和之也。惜乎五行不順,五十年西北金水之地,故艱難險阻,刑傷顛沛;五旬外運走壬寅,東方木地,財進業興,及癸卯甲寅,發財數萬。 癸巳 壬戌 壬午 壬寅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壬午日元,生於戌月,支會火局,年支坐巳,天干皆飲,地支皆離,必須金運以解之也。初交辛酉庚申,正得成其既濟,解其財殺之勢,叨化日之光,豐衣足食;一交己未,刑耗異常,戊午財殺並旺,出外遇盜喪身。 壬子 丙午 壬子 丙午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此造水火交戰於干支,火當令,水休囚,喜其無土,日和不克。初交丁未,年逢戊午,天剋地衝,財殺兩旺,父母雙亡,流爲乞丐;交申運逢際遇,己酉運發財數萬,娶妻生子成家。

滴天髓阐微 · 六親論 · 第5190行

## 六親論

滴天髓阐微 · 一、夫妻 · 第5191行

### 一、夫妻 夫妻因緣宿世來,喜神有意傍天財。 原注:妻與子一也,局中有喜神,一生富貴在子足,妻子在於是。在率依財看妻,如喜神即是財神,其妻美而且富貴;喜神與財神不相妒忌亦好,否則克妻,亦或不美,或欠和。然看財神,又須活法,如財神薄,須用助財;財旺身弱,又喜比劫;財神傷印者,要官星;財薄官多者,要傷官。財氣未行,要衝者衝,泄者泄;財氣流通 ,要合者合,庫者庫。或財神泄氣太重,比劫透露,及身旺無財者,必非夫婦全美者也。至於財旺身強者,必富貴而多妻妾,看着當審辨輕重何如。 任氏曰:子平之法,以財爲妻,財是我克。人以財來侍我,此理出於正論,又以財爲父者,乃後人謬也。若據此爲確論,則翁女同宗,豈不失倫常乎?雖分偏正之說,究竟勉強。財之偏正,無非陰陽之別,並不換他氣,且世無犯上之理,宜辨而闢之。如果財爲父,官爲子,則人倫滅矣,不特翁婦同完生孫,有是理乎?是以六親之法,今當更定。生我者爲父母,偏正財星是也;我生者爲子女,食神傷官是也。我克者爲婦妾,偏正財星是也,克我者爲官鬼,祖父是也;同我者爲兄弟,比肩劫財是也。此理正名順,乃不易之法,夫財以妻訟,財中饋賢能;財神濁,則河東獅吼。清者,喜神即是財星,不爭不妒是也。濁者,生煞壞屯,爭媯無情是也。舊書不管日主之衰旺,總以陽刃劫財主克妻,究其理則實非,須分日主衰旺喜忌之別,四柱配合活看爲是。如財神輕而無官,比劫多,主克妻;財神重而身弱,無比劫,主克妻。官殺旺而用印,見財星,主妻陋而克;官殺輕而身旺,見財星,遇比劫,主妻美而克。劫刃重,財星輕,有食傷,逢梟印,主妻遭凶死;財星微,官殺旺,無食傷,有印綬,主妻有弱病。

滴天髓阐微 · 一、夫妻 · 第5196行

劫刃旺,而財輕,有食傷,妻賢不克,妻陋不必亡;官星弱,遇財星,妻陋不克。身強煞淺,財星滋殺,官輕傷重,財星化傷,印綬重疊,財星得氣者,主妻賢而美,或得妻財臻富;殺重身輕,財星黨殺,官多用印,財星壞印,傷官佩印,財星得局者,主妻不賢而陋,或因正好抬禍傷身,日主坐財,財爲喜用者,必得正好妻財;日主喜財,財合閒神而化財者,必得妻務。日主喜財,財合閒神而化忌神者,主妻有外情;日主喜忌而論。若財星浮泛,宜財深伏,宜衝動而引助。須細究之。 癸卯 乙丑 庚申 丁丑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此造寒金坐祿,印綬當權,足以用火敵寒。所忌者,年幹癸水克丁爲病,全賴月幹乙木通根,泄水生火,此喜神即是財星也。更喜財星逢合,謂財來就我,其妻賢淑勤能,生三子,皆就書香。 丁未 乙巳 丁酉 癸卯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丁火生於孟夏,柱中梟劫當權,一點癸水,不足相制,最喜坐下酉金,衝去卯木,生起癸水。出身貧寒,癸運入學,又得財鉅萬;壬運登科,辛丑選知縣,仕至郡守。此造若無酉金,不但無財,而且名亦不成矣。 乙亥 庚辰 丙申 壬辰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丙火生於季春,印綬通根生旺,日主坐財,時幹又透壬水,必以乙木爲用。可嫌者,乙庚化金,生殺壞印,其妻不賢,妒悍異常,無子而絕。財之爲害。可畏哉!

滴天髓阐微 · 二、子女 · 第5258行

### 二、子女 子女根枝一世傳,喜神看與殺相連。 原注:大率依官看子。如喜神即是官星,其子賢俊,喜神與官星不相妒亦好,否則無子,或不肖,或不肖,或有克。然看官星,又要活法,如官輕須要功災民;殺重身輕,只要印比;無官星,只論財;若官星阻滯,要和扶衝發;官星泄氣太重,須合助遙會;若殺得身輕而無制者,多女。 任氏曰:以官爲子之說,細究之,終有犯上之嫌。夫官者,管也。朝廷設官,官治萬民,則不敢妄爲,循守規矩。家庭必酋長爲管,出入動作。皆遵祖父訓是也。不服官俯之治者,則爲逆子;夫命者理也,豈可以民爲子而犯上乎?莫非論命竟可地君無父乎?諺雲,“父在子得自專”,若以官爲子,父反以子管治,顯見父不得自專矣,故谷以克父克母爲是,有是理乎?今更定以食傷爲子女。書雲,“食神有壽妻多子,時逢七煞本無兒”,“食神有制定多兒”,此兩說,可謂確據矣。然此亦死法,倘局中無食傷無官殺者,又作何論?故命理不可執一,總要變通爲是,先將食傷認定,然後再看日主之衰旺,四柱之喜忌則用之。故“喜神看與殺相連”者,乃通變之至論也。如日主旺,無印綬,有食傷,子必多,;日主旺,印綬得,食傷輕,子必少;日主旺,印綬重,食傷輕,有財星,預防多而賢;日主旺,印必無;日主弱,食傷重,印綬地,亦無子;日主弱,食傷輕,無比劫,愛星,子必無;日主弱,斷殺重,印綬輕,微伏財,必多女,日主弱,七殺重,食傷輕,有比劫,女多子少;日主弱,官殺重,無印比,子必無;日主旺,食傷輕,逢印綬,遇財星,子少孫多;日主旺,印綬重,官殺輕,有印綬 ,遇財星,有子必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