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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7031 段 · 第 80 页

滴天髓阐微 · 九、干支總論 · 第1015行

以俗論之,酉換醜更美,酉乃七殺克我,醜乃偏財我克,又能止水,何其妙也。不知醜乃溼土,能泄火不能止水,酉雖七殺,午火緊克,不泄火之元神;彼則丙火在年,壬水遙遠,又得己土一隔,此則丙火在月,壬水相近,已土不能爲力,子水又逼近相沖。而且運走西北陰寒之地,丙火一無生扶,乙木何能發生?十干體象去:“虛溼之地,騎馬亦憂”,斯言不謬也。所以屈志芸窗,一貧如洗,克妻無子,至壬申運,丙火克盡而亡。所謂“陰乘陰位陰氣盛”也。 地生天者,天衰怕衝。 原注:如丙寅、戊寅、丁酉、壬申、癸卯、己酉,皆長生日主,甲子、乙亥、丙寅、丁卯、己巳,皆自生日主,如主衰逢衝,則根拔而禍更甚。 任氏曰:地生天者,如甲子、丙寅、丁卯、己巳、戊午、壬申、癸酉、乙亥、庚辰、辛丑是也。日主生於不得令之月,柱中又少幫扶,用其身印,衝則根拔,生機絕矣,爲禍最重。若日主得時當令,或年時皆逢祿旺,或天干比劫重疊,或官星衰弱,反忌印綬之泄,則不怕衝破矣。總之看日主之氣勢,旺相者喜衝,休囚者怕衝。雖以日主而論,歲運衝亦然。 甲寅 戊辰 丙寅 丙申乙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此坐下印緩,生於季春,印氣有餘,又年逢甲寅,則太過矣。土雖當令,而木更堅,喜其寅申逢衝,財星得用,第嫌比肩蓋頭,衝之無力。早年運走南方,起倒異常;至壬申癸酉二十年,申衝寅木,克去比肩,創業興家。此謂乘印就財也。 壬申 甲辰 丙寅 丙申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此坐下印綬亦在季春,印綬未嘗無餘氣,年幹壬殺生印有情,不足畏也,所嫌者,兩申衝寅,甲木之根拔。還喜壬水泄金生木,運走丙午劫去申財,入學補廩登科;

滴天髓阐微 · 九、干支總論 · 第1061行

丁未合去壬水,三走春闈不捷;戊申克去壬水,三衝寅木而死於途。此造之壬水,乃甲木之原神,斷不可傷,壬水受傷,甲木必孤。凡獨殺用印者,最忌制殺也。 天合地者,地旺喜靜。 原注:如丁亥、戊子、甲午、己亥、辛巳、壬午、癸巳之類,皆支中人元,與天干相合者。此乃坐下財官之地,財官若旺,則宜靜不宜衝。 任氏曰:十干之合,乃陰陽相配者也。五陽合五陰爲財,五陰合五陽爲官,所以必合。尚有陰旺不從陽,陽旺不從陰,雖合不化,有爭合、妒合、分合之別。若露幹合支中暗幹,則隨局無所不合,無所不分爭妒忌矣。此節本有至理,只因原注少變通耳。天合地三字,須活看輕看,重在下句“地旺喜靜”四字,夫地旺者,天必衰也;喜靜者。四支無沖剋之物,有生助之神也。天干衰而無助,地支旺而有生,天干心懷忻合之意。若得地支元神透出,緣上天下地,升降有情,此合似從之意也,合財似從財,合官似從官,非十干合化之理也。所以靜則居安,尚堪保守,動則履危,難以支持。然可言合者,只有戊子、辛巳、丁亥、壬午四日耳,若甲午日,則午必先丁而後己,己土豈能專權而合甲?己亥日,亥必先壬而後甲,甲豈能出而合己?癸巳日,巳必先丙而後戊,戊豈能越過而合癸?此三日不論,至於十干,應合而化,則爲化格,另有作用,解在化格章中。 己巳 辛未 壬午 乙巳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支類南方,乘權當令,地旺極矣;火炎土燥,脆金難滋水源,天衰極矣,故日干之情,不在辛金,其意向必在午中丁火而合從矣。己巳戊辰運,生金泄火,刑耗有之;丁卯丙寅,木火併旺,克盡辛金,經營發財鉅萬。 己丑 丙子 丁亥 庚子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滴天髓阐微 · 九、干支總論 · 第1105行

庚午 此造支類北方,地旺極矣;天干火虛,無木生扶,又有溼土晦火,天衰極矣。人皆論其殺重身輕。取火幫身敵殺。戊寅歲,金絕火生,又合去亥水,必有大凶,果卒季夏。此地支官星乘旺,又類官方,天干無印,己土泄丙,未足幫身,此爲天地合而從官也。甲戌運生火克水,刑喪破耗,家業已盡;癸酉壬申克盡丙火,助起財官,獲利五萬;未運丙子年遭回祿,破去二萬。人皆取其火土幫身,以午未運爲美,殊不知比劫奪財,反致大凶。 甲申戊寅,真爲殺印相生;庚寅癸丑,也作兩神興旺。 原注:兩神者,殺印也。庚金見寅中火土,卻多甲木,而以財論;癸見醜中土金,卻多癸水,則幫身,不如甲見申中壬水庚金、戊見寅中甲木丙火之爲真也。 任氏曰:支坐殺印,非止此四日,如乙丑、辛未、壬戌之類,亦是兩神也。癸丑多比肩,戊寅豈無比肩乎?庚寅多財星,甲申豈無財星乎?非惟庚寅癸丑不真,即甲申戊寅,亦難作據,若只以日主一字論格,財年月時中,作何安頓理會耶?不過將此數日爲題,用殺則扶之,不用則抑之。須觀四柱氣勢,日主衰旺之別,如身強殺淺,則以財星滋殺;身殺兩停,則以食神制殺;殺強身弱,則以印綬化殺,論局中殺重身輕者,非貧即夭;制殺太過者,雖學無成。論行運殺旺,復行殺地者,立見兇災;制殺再行制鄉者,必遭窮乏。書雲“格格推祥,以殺爲重”;又云“有殺只論殺,無殺方論用”,殺其可忽乎? 壬午 己酉 甲申 甲子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甲申日元,生於八月,官殺當權,喜其午火緊制酉金,子水化其申金,所謂去官留煞。煞印相生,木凋金旺,印星爲用,甲第聯登,由郎署出爲觀察,從臬憲而轉封疆。 壬辰 己酉 甲申 甲子庚戌 辛亥

滴天髓阐微 · 九、干支總論 · 第1145行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此與前造只換一辰字,以俗論之,前則制官留殺,此則合官留殺,功名仕路,無所高下,殊不知有天淵之隔。夫制者克而去之,合者有去有不去也。如以辰土爲財,則化金而助殺;以酉金爲官,仍化金而黨殺。由此觀之,清中帶濁,且以財爲病者,不但功名蹭蹬,而且刑耗難辭。惟亥運逢生,可獲一衿,壬子如逢木,秋闈有望;癸丑合去子印,一阻去程,有兇無吉;甲寅運被申衝破,壽元有礙矣。 上下貴乎情協。 原注;天干雖非相生,宜有情而不反背。 任氏曰:上下情協者,互相衛護,干支不反背者也。如官衰傷旺財星得局,官旺財多比劫得局,殺重用印,忌財者財臨劫地,身強殺淺,喜財者財坐食鄉,財輕劫重,有官而官星制劫,無官而食傷化劫,皆謂有情。如官衰遇傷,財星不現,官旺無印,財星得局,殺重用印,忌財者財坐食位,身旺煞輕,喜財者財坐劫地,財輕劫重,無食傷而官失令,有食傷而印當權,皆爲不協。 己巳 癸酉 丙寅 庚寅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此日主兩坐長生,年支又逢祿旺,足以用官。癸水官星被己土貼身一傷,喜得官臨財位,尤妙巳酉拱金,則己土之氣已泄,而官星之根固矣。所以一生不遭兇險,名利兩全也。 癸亥 癸亥 丙辰 甲午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此官殺乘旺,原可畏也,然喜午時生食制煞,時乾透甲,生火泄水。旺殺半化爲印,衰木兩遇長生,賴此木根愈固,上下情協,不誣也。白手成家發財數萬。 甲寅 庚午 乙卯 丙子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滴天髓阐微 · 九、干支總論 · 第1219行

專祿日主,時支子水生之,年幹甲木,亦坐祿旺,用庚金則火旺無土,坐幹火地,用丙火則子衝去其旺支,即或用火,亦無安頓之運。所以一敗如灰,至乙亥運,水木齊來,竟爲乞丐。 乙丑 己卯 乙亥 壬午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此己土之財,通根在醜,得祿於午,似乎身財並旺,不知己土之財,比肩奪去,醜土之財,卯木克破,午火食神,亥水克之。壬水蓋之,無從引化,所謂上下無情也。初逢戊寅丁丑,財逢生助,遺業頗豐;一交丙子,衝去午火,一敗而盡;乙亥運,妻子俱賣,削髮爲僧,又不守清規,凍餓而死。 合此兩造觀之,則上下之情協與不協,富貴貧賤,遂判天淵,即於此證驗焉。 左右貴乎同志。 原注:上下左右,雖不全一氣之物,鬚生化不錯。 任氏曰:左右同志者,制化得宜,左右生扶,不雜亂者也。如殺旺身弱,有羊刃合之,或印綬化之;身旺殺弱,有財星生之,或官星助之;身殺兩旺,有食神制之,或傷官敵之,此謂同志。若身弱而殺有財滋,財幾爲累矣;身旺而劫將官合,財官已忘矣。總之,日主所喜之神,必要貼身透露,喜殺而殺與財親,忌殺而煞逢食制,喜印而印居官後,忌印而印讓財先,喜財而遇食傷,忌財而遭比劫,日主所喜之神,得閒神相助,不爭不忌,所忌之神,被閒神制伏,不肆不逞,此謂同志。宜細究之。 壬申 丙午 庚午 庚辰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此丙火之殺雖旺,壬水之根亦固,日主有比肩之助,辰土之生,謂身殺兩停。用壬制殺,天干之同志者;地支之同志者,辰土也,一制一化,可謂有情。運喜金水之鄉,仕途顯赫,位至封疆。 壬午 丙午 庚申 戊寅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滴天髓阐微 · 九、干支總論 · 第1285行

壬子 此造與前合觀,大同小異,況乎日坐祿旺,壬水亦緊制殺,何彼則名利雙收,此則終身不發?蓋彼則壬水逢申之生地,制殺有權,此則壬水坐午之絕地,敵殺無力;彼則時幹比劫幫身,又可生水,此則時上梟神克水,而不能生食。所謂左右不能同志者也。 始其所始,終其所終,富貴福壽,永乎無窮。 原注:年月爲始,日時不反背之日地爲終,年月不妒忌之,凡局中所喜之神,引於時支,有所歸者,爲始終得所,則富貴福壽,永乎無窮矣。 任氏曰:始終之理,要干支流通,四柱生化不息之謂也。必須接續連珠,五行俱足,即多缺乏,或有合化之情,互相護衛,純粹可觀,所喜者逢生得地,所忌者受克無根。閒神不黨忌物。忌物合化爲功,四柱干支,一無棄物,縱有傷梟劫刃,亦來輔格助用。喜用有情,日元得氣,未有不富貴福壽者也。 壬寅 甲辰 丁亥 己酉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年幹壬水爲始,是支亥水爲終。官生印,印生身,食神發用吐秀,財得食之覆,官逢財星之生。傷官雖當令,印緩制之有情,年月不反背,日時不妒忌,始終得所。貴至二品,富有百萬,子孫濟美,壽至八旬。 戊戌 庚申 癸亥 乙卯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此造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干支同流,但有相生之誼,而無爭妒之風、戊戌中財星歸庫,官司清印正分明,食神吐秀逢生。鄉榜出身,仕至黃堂,一妻二妾,子有十三,科第連綿,富有百萬,壽過九旬。 甲子 丙寅 己巳 辛未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此造天干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地支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滴天髓阐微 · 九、干支總論 · 第1365行

且由支而生幹,從地支則以年支子水生寅木爲始,至時幹辛金爲終;從天干亦以年支子水生甲木爲始,至時幹辛金爲終。天地同流。正所謂始其所始,終其所終也,是以科甲聯登,仕至極品,夫婦齊美,子孫衍,科甲不絕,壽至九旬。

滴天髓阐微 · 十、形象 · 第1367行

### 十、形象 兩氣合而成象,象不可破也。 原注:天干屬木,地支屬火,天干屬火,地支屬木,其象則一。若見金水則破,餘仿此。 任氏曰:兩氣雙清,非獨木火二形也,如土金、金水、水木,木火、火土,相生各半五局。即相剋之五局亦是也,如木土、土水、水火、火金、金木之各半用敵也。相剋務須均敵,切忌偏重偏輕。若用金水,則火土不宜夾雜;如取水木,則火金不可交爭。木火成象者,最怕金水破局水火得濟者,尤忌土來止水。各既如此,取運亦仿此而行。一路澄清,必位高而祿重;中途混亂,恐職棄而家傾。故此格最難全美,而看法貴在至精。若生而復生,乃是流通之妙;倘克而遇化,亦爲和合之情。或謂理僅兩神,似嫌狹少,不知格分十種,盡費推詳。 甲午 丁卯 甲午 丁卯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此造木火各半,兩氣成象,取丁火傷官,秀氣爲用。四柱金水全無,純粹可觀。巳運丁火臨官,南宮奏捷,名高翰苑;庚運官殺混局,降知縣。夫南方之金,尚有不足,將來西方之水,難言無咎。 丁卯 乙巳 丁卯 乙巳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此亦木火各半,兩氣成象,非前傷官之比。日主是火,長於夏令,木從火勢,格成炎上,更不宜見金運。火逢生助。巡撫浙江;至辛運水年,木火皆傷。故不能免禍。所謂“二人同心,可順而不可逆也。” 丙午 戊戌 丙午 戊戌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此火土各半,兩氣成象,取戌土食神,秀氣爲用。辛丑運溼土晦火,秀氣流行,登鄉榜;壬運壬年,赴會試,死於都中,蓋水激丙火,則火滅也。如兩戌換以兩辰,不致燥烈,雖逢水運,亦不至大凶也。 戊戌 辛酉

滴天髓阐微 · 十、形象 · 第1438行

戊戌 辛酉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此土金各半,兩氣成象,取辛金傷官爲用。喜其一路北方運,秀氣流行,少年科甲,仕至黃堂;交丙破辛金之用,不祿。凡兩氣成象者,要日主去生,或食或傷。謂英華秀髮,多致富貴;所不足者,運破局,不免於禍。如金水水木之印綬格,無秀可取,故無富貴,試之屢驗。 戊戌 癸亥 戊戌 癸亥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此水土各半,兩氣成象,喜其通根燥土,財命有一。然氣勢稍寒,所以運至丙寅,寒逢陽,運登科甲,更妙亥中甲木暗生,仕至郡守,宦途平坦。 癸亥 己未 癸亥 己未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此土水相剋,兩氣成象,純殺無制,日主受傷。初走火土之鄉,生助七殺,正是明月清風誰與共,高山流水少知音;一交乙卯,運轉東方,制殺化權,得奇遇,飛昇縣令。由此觀之,生局必須食爲美,印局無秀氣,不足爲佳。財局身財均敵,日主本氣無傷,然又要運程安頓得好,斯爲全美,一遇破局,則禍生矣。 五氣聚而成形,形不可害也。 原注:木必得水以生之,火以行之,土以培之,金以成之。是以成形於要緊之地,或過或缺,則害。餘皆仿之。 任氏曰:木之成形,食傷泄氣,水以生之;官殺交加,火以行之;印綬重疊,土以培之;財輕劫重,金以成之。成形於得用之地,庶無偏枯之病,何患名利不遂乎?即舉木論,五行皆可成形,變仿此而推。若四柱無成,成之於歲運又無成處,則終身碌碌,凶多吉少,有志難伸矣。 壬戌 壬子 甲子 戊辰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此造水勢猖狂,獨戊土以培之,以作砥柆之功,不致浮泛也。

滴天髓阐微 · 十、形象 · 第1520行

然戊土亦賴有戌土而根固,若有辰而無戌,辰乃溼土,見水則蕩,戊土不能植根而虛矣。無根之土,豈能止百川之源?故此造所重者,戌之燥土也。但寒木無陽,必須火以溫之,則木方可發榮,所以運至南方火旺之鄉,發財數萬,名成異路也。 戊寅 乙卯 甲辰 辛未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此造支類東方,劫刃肆逞,一點微金,成之不足,故書香不繼,初運火土,,不失化之情,財源通裕;至庚申辛酉,辛金得地,而成之異路,加捐仕至州牧;癸運生木泄金,不祿。 癸未 乙卯 甲戌 乙亥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此造柱中,未土深藏,戌土自坐,謂財來就 ,未嘗不美。只因四柱無金以成之,五行無火以行之,再加亥時,癸水通根生劫,亥卯未全,助起劫刃猖狂。查其歲運,又無成地,以致祖業消磨,克妻無子。由此推之,命之所重在運,運其可忽乎諺雲:“人有凌雲志,無運不能自達也。” 獨象喜行化地,而化神要昌。 原注:一者爲獨,曲直炎上之類也。所生者爲化神,化神宜旺,則其氣流行,然後行財官之地方可。 任氏曰:權在一人,,曲直炎上之類是也。化者,食傷也,局中化神昌旺,歲運行化神之地,名利皆遂也。八字五行全備,固爲合宜,而獨象乘權,亦主光亨。木日,或方或局全,不雜金爲曲直;火日,或方或局全,不雜水爲炎上;土日,四庫皆全,不雜木爲稼穡;金日,或方或局全,不雜火爲從革;水日,或方或局全,不雜土爲潤下。皆從一方之秀氣,不同六格之常情。必要得時當令,遇旺逢生。但體質過於自強,須以引通爲妙,而氣勢必有所關,務須審察其情。如木局見土運,斯雖財神資養 ,先要四柱有食有傷,庶無分爭之慮。

滴天髓阐微 · 十、形象 · 第1566行

見火運,謂英華髮秀,須看原局有財無印,方免反克爲殃,名利可遂;見金運,謂破局,凶多吉少;見水運,而局中無火,誤用生助強神,亦主光亨,故舊有從強之說,再行生旺爲佳,若四柱先有食傷,必主兇禍臨身;如原局徽伏破神,須運有合衝之妙;若本主失時得局,要運遇生旺之鄉,亦主功名小就。苟行運偶逢殺地,獨象立見兇災,若局有食傷反克之能,方無大害。總之幹乃領袖之神,陽氣爲強,陰氣爲弱;支乃會格之物,方力較重,局力較輕。獨象雖美,只怕運途破局;合象雖難,即喜制化成功。 甲寅 丁卯 甲辰 丙寅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支全寅卯辰,東方一氣,化神者,丙丁也。發泄菁華,少年科甲,早遂仕路之光;行財地,得過且過有食傷化劫之功;行金運,又得丙丁回克之能;交壬破局傷秀,降職歸田不祿。 己未 丁丑 戊子 己未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費中堂造,天干戊已逢丁,地支重午醜未。子醜化土,斯真格象,已成稼穡。所不足者,醜中辛金無從引出,且局中丁火三見,辛金暗傷,未得生化之妙,所以嗣息艱難。若天干透一庚辛,地支藏一申酉,必多子矣。 丙寅 甲午 丙戌 乙未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乙亥 庚子 支全火局,木從火勢,格成炎上。惜木旺克土,秀氣有傷,書香難就,武甲出身,仕至副將。行申酉運,運亦有戌未之化,所以無咎;亥運,幸得未會寅合,不過降職;交庚子,幹無食傷,支逢衝激,死在軍中。 庚申 乙酉 庚戌 庚辰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此造天干乙庚化合,地支申酉戌全,格成從革,惜無水,肅殺之氣太銳,不但書香不利,而且不能善終。

滴天髓阐微 · 十、形象 · 第1646行

行伍出身,官至參將,一交寅運,陣亡。蓋局無食傷之故耳;又寅戌暗拱,觸其旺神也。 壬子 辛亥 癸丑 壬子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地支亥子醜,乾透壬癸辛,局成潤下。喜行運不背,書得早遂;甲寅運氣流行,登科發甲;乙卯宦途平坦,由縣令而遷州牧;丙辰原局無食傷之化,羣劫爭財,不祿。 全象喜行財地,而財神要旺。 原注:三者爲一,有傷官而又有財也,主旺喜財旺,而不行官殺之地方可。 任氏曰:三者爲全,非專論傷官與財也。傷官司生堸。固爲全矣,而官印相生,財官並見,豈非全乎?傷官生財,日主旺相,固宜財運,倘四柱比劫多見,財星被劫,官運必佳,傷官運更美。須觀局中意向爲是。日主旺,傷官司輕,有印綬,喜財而不喜官;日主旺,財神輕,有比劫,喜官而不喜財;財官並見,日主旺相,喜財而不喜官;官印相生,日主休囚,喜印緩而不喜比劫。大凡論命,不可執一,須全局之意向,日景喜忌爲的。 戊申 丙辰 丁卯 甲辰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丁卯日元,生於季春。傷官生財,嫌其木盛土虛,書香難就。土得其傷官化劫,使丙火無爭財之意,所以運至庚申辛酉,承先人事業雖微,而自創規模頗大,財發十餘萬。 己巳 辛未 丙午 丁酉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此造火長夏天,支類南方,旺之極矣,火土傷官生財。格所嫌者,丁火羊刃透幹,局中全無溼氣,劫刃肆逞,祖業無恆,父母早亡,幼遭孤苦,中受飢寒。六旬之前,運走東南木火之地,妻財子祿,一字無成。至醜運,北方溼土,晦火生全,暗會金局,從此得際遇,立業發財,至七旬又買妾,連生二子。

滴天髓阐微 · 十、形象 · 第1716行

及甲子癸亥,北方水地,獲利數萬,壽至九旬。諺雲:“有其運,必得其福”,爲人豈可限量哉! 形全者宜損其有餘,形缺者宜補其不足。 原注:如甲木生於寅、卯、辰月,丙火生於已、午未月,皆爲形全;戊土生於寅、卯、辰月,庚金生於巳、午、未月,缺。餘仿此。 任氏曰:形全宜損,形缺宜補之說,即子平“旺則宜泄宜傷,衰則喜幫喜助”之謂也。命書萬卷,總不外此二句,讀之直捷痛快,顯然明白,故人人得而知之。究之深奧異常,其中作用實有至理,庸俗只知旺用泄傷,衰用幫助,以致吉凶顛倒,宜忌淆亂也。以餘論之,須將四字分用爲是,通變在一“宜字”。 宜泄則泄之爲妙,宜傷則傷之有功。泄者食傷也,傷者官殺也。均是旺也,或泄之有害,而傷之有利;或泄之有利,而傷之有害,所以泄傷兩字,宜分而用之也。 宜幫則幫之爲切,宜助則助之爲佳。幫者比劫也,助者印綬也。均是衰也,幫之則兇,而助之則吉;或幫之則吉,而助之則兇,所以幫助兩字,亦宜分而用之也。 如日主旺相,柱中財官無氣,泄之則官星有損,秎則去比劫之有餘,補官星之不足,所謂傷之有利,而泄之有害也。 日主旺相,柱中財官不見,滿局比劫,傷之則激而有害,不若泄之以順其氣勢,所謂“傷之有害,而泄之有利”也 日主衰弱,柱中財星重疊,印綬助之反壞,幫則去財星之有餘,補日主之不足,所以幫之則吉,而助之則兇也。 日主衰弱,柱中官殺交加,滿盤殺勢,幫之恐反克無情,不若助之以化其強暴,所以幫之則兇,而助之則吉也。 此補前人所未發之言也。至於木生這卯辰月,火生巳午未月爲形全,亦偏論也。如木生寅卯辰月,幹露庚辛,支藏申酉,莫非乃作全形而損之乎?

滴天髓阐微 · 十、形象 · 第1736行

火生巳午未月,乾透壬癸,支藏亥子,莫非仍作全形而損之乎?土生於寅卯辰月爲形缺,幹丙丁而支己午莫非有作缺形而補之乎?凡此須究其旺中變弱、弱中變旺之理,不可執一而論。是以實似所當損者,而損之反有害,實似所當補者,而補之反無功,須說察焉。 丁丑 庚戌 庚子 甲申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此秋金堅銳,官星虛脫,不能相制,財星臨絕,何暇生官!初運土金,晦火生金,形傷破髦,無所不見;丁未丙午助起官星,家業鼎新;乙巳晚景優遊,所謂傷之有功也。 戊申 壬戌 庚申 乙酉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此造乙從庚化,官星不見,支類西方,又坐祿旺,權在一人。從其強勢,雖有壬,戊土緊克,不能引通泄其殺氣。初交癸亥財喜如心一交丙寅、觸其旺神,一敗如灰,衣食難度,自縊而死。所謂泄之有益,傷之有害也。 庚申 辛巳 丙辰 乙未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此造以俗論之,丙火生於巳月,建祿必要用財,無如庚辛重疊根深,獨印受傷,弱可知矣。運至甲申乙酉,金得地,木無根,破耗異常;丙戌丁運,重振家聲。此財多身弱,所謂幫之則有功也。 壬子 癸丑 丙午 壬辰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此造滿局官星,日主孤弱,雖食傷未見,但醜辰皆溼土,能蓄水,不能止水。初交甲寅乙卯,化殺生身,早游泮水,財炡有餘:後交丙辰,不但不能幫身,反受官殺回克,刑妻克子,家業耗散;申年暗拱殺局而亡。所謂助之則吉,幫之反害也。

滴天髓阐微 · 十一、方局 · 第1818行

### 十一、方局 方是方兮局是局,要得方,莫混局。 原注:寅、卯、辰,東方也,搭一亥或卯或未,則太過,豈不爲混局哉! 任氏曰:十二支,寅、卯、辰東方,巳、午未南方,申酉、戌西方,亥、子、醜北方。凡三字全爲成方,如寅、卯、辰全,其力量較勝於亥、卯、未木局、戊日遇寅月,見三字,俱以殺論;遇卯月,見三字,俱以官論,己日反是。遇辰月,視寅卯之勢,較量輕重,以發殺,其餘信此。若只二字,則竟不取,所言方局莫混之量 ,愚意以爲不然,且如木而見亥字,爲生旺之神;見未字,爲我克之財,又是木盤根之地,亦何不可?即用三合木局,冊有所損累耶?至於作用,則局之用多,而方之用狹,弗以論方而別生穿鑿也。 甲寅 丁卯 戊辰 己未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此木方全,搭一未字爲混,然無未字,則日主虛脫,且天干甲木透出作殺耑不作官,必要未字日主氣貫,身殺兩停,名利雙輝。鼎甲出身,仕至極品,可知方混局之無害也。 丙辰 庚寅 乙卯 丁亥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此支類東方,火明木秀,最喜丙火緊克庚金之濁,然春初木嫩,必得亥時生助。爲人風流瀟灑,學問淵深。丁亥生木助火,采芹攀桂;巳運南宮報捷,名高翰苑;午運拱寅合卯,採樑棟於鄧林,是難哲匠,搜琳琅於瑤圃;爰藉宗工;至酉,乙木無根,金得地,衝破東方秀氣,犯事落職,若無亥水化之,豈能免大凶! 局混方兮有純疵,行運喜南或喜北 原注:亥卯未木局,混一寅辰,則太強,行運南北,則有純疵,不能俱利。 任氏曰:地支有三位相合而成局者,亥卯未木局,寅午戌火局,巳酉醜金局,申子辰水局,皆取徵旺墓,一氣始終也。

滴天髓阐微 · 十一、方局 · 第1871行

柱中遇三支合勢,吉凶之力較大。亦有取二支者,然以旺支爲主,或亥卯,或卯未,皆可取,亥未次之。凡會忌衝,如亥卯未木局,雜一酉醜字於其中,而以與所衝之神緊貼,是爲破局。雖衝字雜地其中,而不緊貼,或衝字處於其外而緊貼,則會局與損局瘐論,其二支會局者,以相貼爲妙,逢衝即破,他字間之,亦遙隔無力,須天干領出可用。至於“局混方兮有純疵”之說,與方“要得方莫混局”,之理相似,究其理亦無所害。見寅字是謂同氣,見辰字是謂餘氣,又是東方溼土,能生助木神,又何損累耶?”行運南北之分須看局中意向爲是。如木局,日主是甲乙,四柱純木,不雜別字,運行南方,謂秀氣流行,則純;運行北方,謂之生助強神,無疪。或干支有火吐秀,運行南方,名利裕如;運行北方,兇災立見。木論如此,餘者可知。 甲寅 乙亥 乙卯 癸未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此木局全,混一寅字,然四柱無金,其勢從強,謂深得一方秀氣。少年科第,惟庚辰辛巳運,雖有癸水之化,仍不免刑喪起倒,仕路蹭蹬。至六旬外,運走壬午癸未,由縣令而遷司馬。履黃堂而升觀察,直如揚帆大海,誰能御之!由此觀之,從強之木局,東南北運皆利,惟忌西方金運克破耳。 甲寅 丁卯 乙未 丁亥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此亦木局全,混一寅字,取丁火食神秀氣,非前造從強論也。至巳運,丁火臨官,登科發甲;庚午辛未,南方金敗之地,不傷體用,仕途平坦;壬申,木火皆傷,破局,死於軍中。前則從強,南北皆利;此則木火,西北有害。由此兩造觀之,局混方之無害也。 若然方局一齊來,須是幹頭無反覆。

滴天髓阐微 · 十一、方局 · 第1919行

原注:木局木方全者,須要天干全順得序,行運不背乃好。 任氏曰:方局齊來者,承上文方混局局混方之謂也。如寅、卯辰兼未,亥卯未兼寅辰,巳、午未兼戌,寅午戌兼巳未,申、酉、戌、兼巳醜,巳酉醜兼申戌,亥、子、醜兼申辰,申子辰兼醜亥子類是也。幹頭無反覆者,方局齊來,其氣旺盛,要天干順其氣勢爲妙。若地支寅、卯、辰,日主是木,或再見亥之生,未之庫,如地支亥卯未,日主是木,或再逢寅之祿、辰之餘,旺之極矣,非金所能克也,須要天干有火,泄其精英,不見金水,則幹頭無反覆,然後行土運,乃爲全順得序而不悖矣。如天干無火而仍生木,逢兇有解。苟有火而見水,或無火而見金,此謂幹頭反覆,如得運程安頓,遇土則可止其逆水,遇火則可去其微金,亦不失爲吉耳。如日干是土,別幹得火,相生之誼,亦不反覆;見金以寡敵衆,見水生助強神則反覆矣。所以制之以盛,不若化之以德,則其流行全順矣。餘仿此。 甲寅 丁卯 乙亥 癸未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此方局齊來,得月幹丁火獨透,發泄菁英,何其妙也。惜乎時幹癸水透露,通根亥支,緊傷丁火秀氣,謂幹頭反覆,所以一衿尚不能博,貧乏無子。設使癸水換一火土,名利皆遂矣。 丁卯 甲辰 甲寅 乙亥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此亦方局齊來,幹頭無水,丁火秀氣流行,行運不甚反悖。中鄉榜,仕至州牧,子多財旺,賦性仁慈,品行端方,壽越八旬,夫婦齊眉。所謂木主仁,仁者壽,格名曲直仁壽者,信斯言也。由此兩造觀之,幹頭反覆與全順得序者,天淵也。 成方乾透一元神,生地庫地皆非福。

滴天髓阐微 · 十一、方局 · 第1965行

原注:寅、卯、辰全者,日主甲乙木,則透元神,而又遇亥之生,未之庫,決不發福,惟純一火運略好。 任氏曰:成方乾透元神者,日主即方之氣也。如木方日主是木,火方日主是火,即爲元神透出也。生地庫地皆非福者,身旺不宜再助也,然亦要看其氣勢,不可一例而推。成方透元神,旺可知矣,固不宜再行生地庫地,以幫方也。倘年月時幹不雜財官,又有劫印,謂之從強,則生地庫地,亦能發福。如逢純一火運,真謂秀氣流行,名利皆遂。如年月時幹,財官無氣,再行 生地庫地之運,不但不能發福,而且刑耗多端。此屢試屢驗,故志之。 戊寅 甲寅 甲辰 丁卯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此成方,乾透元神,四柱不雜金水,時幹丁火吐秀,純粹可觀。初中行運火土,中鄉榜,出宰名區;惜木多火熾,丁火不中以泄之,所以運至庚申,不能免禍。 癸卯 丙辰 甲辰 丙寅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此造財旺提綱,丙食生助,當以財星爲用,丙火爲喜,癸水爲忌。身旺用財,遺業十餘萬初年水木運,一敗如灰:至辛亥運,火絕木生,水臨旺,凍餓而死。以此觀之,不論成方成局,必先察財官之勢。若財旺提綱,則以財爲用;或官得財助,則以官爲用;如財不通月支,官無旺財生,必須棄其寡而從其衆也。餘皆仿此。 成局乾透一官星,左邊右邊空碌碌。 原注:甲乙日遇亥卯未全者,庚辛乃木之官也,又見左辰右寅,則名利無成。甲乙日單遇庚辛,則亦無成。 任氏曰:如地支會木局,日主元神透出,別幹見辛之官、庚之殺,虛脫無氣,即餘干有土,土亦休囚,難以生金,須地支有一申酉醜字爲美。

滴天髓阐微 · 十一、方局 · 第2013行

若無申酉醜,反加之寅辰字,則木勢愈盛,金勢愈衰矣 ,故碌碌終身,名利無成也。若得歲運去其官星,亦可發達,必要柱中先見食傷,然後歲運去淨官煞之根,名利遂矣。本局如此,餘局仿此論之可也。 辛未 辛卯 乙未 丁亥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此乙木歸垣,亥卯未全,木勢旺盛,金氣虛脫,最喜時透丁火,制煞爲用。故初運土金之鄉,奔馳未遇;至於亥運,生木製煞,軍前效力,得縣佐;丙戌運中幫丁克辛,升縣令。此所謂強衆而敵寡,勢在去其寡,非煞旺宜制而推也。至酉運,煞逢祿旺,衝破木局不祿。 辛未 辛卯 乙未 戊寅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此乙木歸垣,雖無全會,然寅時比亥之力量勝數倍矣。以大象觀之,局中三土兩金,似乎財生煞旺,不知卯旺提綱,支中皆木之根旺,非金之在地也。初運土金之鄉,采芹食廩,家業豐裕:一交丁亥,制煞會局,刑妻克子,破耗異常,犯事革名,憂鬱而死。 庚寅 己卯 乙亥 癸未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此造正合本文成局,乾透官星,左右皆空,四柱一無情致,用財則財會劫局,用官則官臨絕地,用神無所着落,爲人少恆一之志,多遷變之心,以致家業破耗。讀書未就,而學醫;醫又不就,又學堪輿;自以爲仲景再世,楊賴復生,而人終不信;又學巫,學易,學命,所學甚多,不能盡述。不但一無所就,而且財散人離,削髮爲僧矣。

滴天髓阐微 · 十二、八格 · 第2075行

### 十二、八格 財官印綬發偏正,兼論食傷八格定。 原注:自形象氣局之外,而格爲最。格之真者,月支之神,透於天干也。以散亂之天干,而尋其得所附於提綱,非格也。自八格之外,若曲直五格皆爲格,而方已局氣象定之者,不可言格也。五格之外,飛天合祿雖爲格,而可以破害刑衝論之者,亦不可言格了也。 任氏曰:八格者,命中之正理也。先觀月令所得何支,次看天干透出何神,再究司令以定真假,然後取用,以分清濁,此實依經順理,若月逢祿刃,無格可取,須審日主之喜忌另尋別支透出天干者,藉以爲用。然格局有正有變,正者必兼五行之常禮也,曰官印,曰煞印,曰財煞,曰食神制殺,曰食神生財,曰傷官佩印,曰傷官生財;變者,必從五行之氣勢也,曰從財,曰從官殺,曰從食傷,曰從強,曰從弱,曰從勢,曰一行得氣,曰兩氣成形。其餘外格我端,餘務考羣書,俱不從五行正理,盡屬謬談;至於《蘭臺妙選》,所定一切奇格異局,納音諸法,尤屬不經,不待辯而知其荒唐也.自唐宋以來,作者甚多,皆虛邙之論;更有吉凶神煞,不知起自何人,作此險語,往往全無應驗,誠意伯〈千金賦〉雲:“吉凶神煞之多端,何如生剋制化之一理”。一言以蔽之矣,即如壬辰日爲“王騎龍背”,壬寅日爲“王騎虎背”,何不再取壬午、壬申、壬戌、壬子,謂騎猴馬犬鼠之背乎?又如六辛日逢子時,謂“六陰朝陽”,夫五陰皆陰,何獨辛金可朝陽,餘干不可朝陽乎?且子乃體陽用陰,子中癸水,六陰之至,何謂陽也?又如六乙日逢子時,謂“鼠貴格”,夫鼠者,耗也,何以爲貴?且十干之貴,時支皆有之者,豈餘干不可貴乎?不待辯而知其謬也。其餘謬格甚多,支離無當,學者宜細詳正理五行之格,弗以謬書爲惑也。 庚辰 癸未

滴天髓阐微 · 十二、八格 · 第2086行

乙未 癸未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此造支中三未通根,尚有餘氣,乾透兩癸,正三伏生寒,貼身生扶,亦通根身庫。官星獨發而清,癸水潤土養金,生化不悖,財旺生官,中和純粹。科甲出身,仕至藩臬,官境安和。 己丑 壬申 丁未 丙午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此造以大勢觀之,官得清地彼,何彼則富貴,此則困窮 ?不知此造無印,官緊克,午未雖是餘氣祿旺,醜中蓄水,暗傷午未之火,壬水逢生,又克丙火;更嫌己土一透,不能制水,反能晦火;兼之中運逢土,又泄火氣,謂克泄交加。因之功名未遂,耗散資財,尚不免刑妻克子。細究皆己丑兩字之患,幸格局順正,氣象不偏,將來運至木水之地,雖然屈抑於前,終必奮亨於後。 癸未 乙卯 丙午 辛卯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此官清印正格,喜其未卯拱木,純粹之象,故爲人品超羣,才華卓越,文望若高山北斗,品行似良玉精金。異印星太重,官星泄氣,神有餘而精不足,以致功名蹭蹬,縱有凌去之志,難遂青錢之選,還喜格正局清,財星逢合,雖然大材小用,究竟名利兩全,仕路清高。施菁莪之雅化,振古木之人才也。 辛卯 丙申 癸卯 壬戌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此印綬格,以申金爲用,以丙火爲病,以壬水潙藥,中和純粹,秋水通源。運至癸巳,金水逢生得助,科甲聯登;壬辰藥病相濟,由部屬出爲郡守。蓋辛卯庚寅蓋頭,逢金不能生火環印,名利兩全也。 辛卯 丙申 癸卯 甲寅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此亦以申金爲用,以丙火爲病,與前只換一寅字,不但有病無藥,而且生助病神。

滴天髓阐微 · 十二、八格 · 第2180行

彼則青錢萬選,名利兩全,此則機杼空拋,守株待兔。更嫌寅申遙衝,卯木助之,印綬反傷,木旺金缺,且月建乃六親之位,未免分荊破斧,資財耗散。壬運幫身去病,財源稍裕;辛卯庚寅,東方無根之金,功名未能進取,家業不過小康。然格正局真,印星秉令,所以襟懷曠達,八斗才誇,爭似元龍意氣,五花筆吐,渾如司馬文章。獨嫌月透秋陽,難免珠沉滄海,順受其正,莫非命也。 由此數造觀之,格局不可執一論也,不拘財官印綬等格,與日主無干。旺則宜抑,衰則宜扶,印旺泄官宜財星,印衰逢財宜比劫,此不易之法。 影響遙系既爲虛,雜氣財官不可拘。 原注:飛天合祿之類,固爲影響遙系而非格矣。如四季月生人,只當取土爲格,不可言雜氣財官;戊己日生於四季月者,當看人元透出天干者取格,不可概以雜氣財官論之;至於建祿月動羊無能爲刃,亦當看月令中人元透於天干者取格,若不合氣象形局,則又無格矣。只取用神,用神又無所取,只得看其大勢,以皮面上斷其窮通。不可執格論也。 任氏曰;影響遙系者,即暗衝暗合之格也。俗書所謂飛天祿馬是也。如丙午日支全三午,癸酉日支三酉,逢三則衝,午去暗衝子水爲官,酉去暗合辰土爲官。尚有衝財合財,如壬子日支全三子,暗衝午火爲財,乙卯日支一三卯,暗合戌土爲財。又云,先要四柱不要財官,爲真方可衝合。夫衝者,散也,合者,化也,何能爲我用乎?四柱原有財官,不宜衝合,尚有喜與不喜,何況四柱無財官乎?至於雜氣財官,亦是畫蛇添足。辰戌醜未,無非支藏三幹,各爲雜氣;寅申巳亥,亦有三幹,何故不論?夫庫中餘氣,可以言格,生地之神,莫非反棄?又云雜氣財官吉衝,尤爲穿鑿。

滴天髓阐微 · 十二、八格 · 第2188行

若甲木生丑月,爲雜氣財官,喜未衝之,未中丁火,緊傷醜中辛金之官,格乃破矣,餘支皆然,不若透出天干取格爲是。諸書所載,祿分四種,年爲背祿,月爲建祿,日爲專祿,時爲歸祿。又云建祿喜官,歸祿忌官,則又遺背祿專祿矣,又云日祿歸時沒官星,號爲青去得路,誠如所論,則丙辛兩日生人,逢癸巳丁酉時者,世無讀書出仕者乎?無非日干旺地之比肩也,不可認作食祿爲王家之格言,則四柱神,竟同親刻,既柱中之祿爲美,何得運逢祿支反爲祿堂而家破人亡乎?命徹底根源,則窮通壽夭,自不爽矣。大凡格局真實而純粹者,百無一二,破壞而雜氣者,十有八九,無格可取者甚多,無用可尋者不少。格正用真,行運不悖,名利自如;格破用損,謂這有病,憂多樂少。倘行---運得所,去其破損之物,扶其喜用之神,譬如人染沉痾,得良劑以生也,不貴亦富。無格可取,無用可尋,只可看其大勢,與日主之所向,運途能補其所喜,去其所忌,雖碌碌營生,可免飢寒之患。若行運又無可取,則不貧亦賤;若格正用真,五行反悖,一生有志難伸矣。 己巳 庚午 丙午 甲午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此造俗論,丙午日支全三年,四柱滴水全無,中年又無水運,必作飛天祿馬,名利雙輝,不知此造午中己土,巳中庚金,元神透出年月兩幹,真火土傷官生財格。初交己巳戊辰,匯火生金,遺業頗豐;丁卯丙寅,土金喜用皆傷,連遭回祿三次,又克兩妻四子,家業破盡;至乙丑運,北方溼土,晦火生金,又合化有情,經營獲利,納妾生子 ,重振家園;甲子癸亥,北方水地潤土養金,發財數萬若以飛天合祿論,大忌水運矣。 丁丑 癸卯 乙卯 己卯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滴天髓阐微 · 十二、八格 · 第2228行

乙卯日,生於卯月卯時,旺之極矣,最喜丁火獨發,泄其精英。惜癸水克丁,仍傷秀氣,時幹己土臨絕,不能去其癸水,因之書香不繼,初中運逢水木之地刑喪破耗,家業漸消:戊戌丁運,大遂經營之願,發財鉅萬,若以飛天祿馬論之,則戊戌運大破矣。 丁未 癸丑 甲辰 甲戌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此造支全四庫逢衝,俗作雜氣財官也,不知醜未逢衝,不特官星受傷,而且衝去庫根;日主坐下餘氣,亦是根盤,更嫌戌衝,微根巳氣,財多身弱;且旺土愈衝愈旺,則癸水必傷。初運壬子辛水旺之地,蔭疪有餘;一交庚戌,財煞並旺,椿萱並逝,刑妻克子;己酉戊申土蓋天干,使金不能生水,家業破盡,無子而亡。 丁亥 癸丑 甲子 辛未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甲子日元,生於丑月,支類北方;天干辛癸,官印元神發露,克去丁火,醜未遙隔;又水勢乘權,不能衝醜,正得中和之象。所以土金水運,皆得生化之情,早游泮水,戰勝秋闈。只因格局清寒,仕路未居顯職,芹泮日長鳴孔鐸,杏壇春暖奏虞弦也。前則逢衝,官印兩傷,名利無成,此則不動,名成利遂。可知墓庫逢衝必發者,謬也。

滴天髓阐微 · 十三、體用 · 第2270行

### 十三、體用 道有體用,不可以一端論也,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 原注:有以日主爲體,提綱爲用。日主旺,則提綱之食神財官皆爲我用:日主弱,則提綱有物,幫身以制其神者,亦皆爲我用。提納爲體,喜神爲用者,日主不能用乎提綱矣。提綱食傷財官太旺,則取年月時上印比爲喜神;提綱印比太旺,則取年月時上食傷財官爲喜神而用之。此二者,乃體用之正法也。有以四柱爲體,有以化神爲體,四柱爲用,化之真者,即以化神爲體,以四柱中與化神相生相剋者,取以爲用。有以四柱爲體,歲運爲用,有以喜神爲體,輔喜神之神爲用,所喜之神,不能自用以爲體用輔喜之神。有以格象爲體,日主爲用者,須八格氣象,及暗神,化神,忌神,客神,皆成一體段。若是一面格象,與日主無干者,或傷剋日主太過,或幫扶日主太過,中間要尋體用分辨處,又無形跡,只得用日主自去引生喜神,別求一個活路爲用矣。有以日主爲用,有用過於體者。如用食財,而財官食神盡行隱伏,及太發露浮泛者,雖美亦過度矣。有用立而體行者,有體立而用行者,正體用之理也。如用神不行於流行之地,且又行助體之運財不妙。有體用各立者,體用皆旺,不分勝負,行運又無輕重上下,則各立。有體用俱滯者,如木火俱旺,不遇金土則俱滯,不可一端定也。然體用之用,與用神之用有分別,若以體用之用爲用神固不可,舍此以別求用神又不可,只要斟酌體用真了。於此取緊要爲用神,而二三四五處用神者,的非妙造,須抑揚其重輕,毋使有餘不足。 任氏曰:體者形象氣局之謂也,如無形象氣局,即以日主爲體;用者用神也,非體用之外別有用神也。原注體用與用神有分別,又不詳細載明,仍屬模糊了局,可知除體用之外,不能別求用神。

滴天髓阐微 · 十三、體用 · 第2275行

玩本文末句雲,“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顯見體用之用,即用神無疑穎。旺則抑之,弱則扶之,雖不易之法,然有不易中之變易者,惟在審察“得其宜”三字而己矣。旺則抑之,如不可抑,反宜扶之;弱則扶之,如不可扶,反宜抑之。此命理之真機,五行顛倒之妙用也。蓋旺極者抑之,抑之反激而有害,則宜從其強而扶之;弱極者扶之,扶之徒勞而無功,則宜從其弱而抑之。是不可以一端論也。 如日主旺,提綱或官或財或食傷,皆可爲用;日主衰,別尋四柱干支有幫身者爲用。提綱是祿刃,即以提綱爲體,看其大勢,以四柱干支食神財官,尋其得所者而用之。 如四柱干支財殺過旺,日主旺中變弱,須尋其幫身制化財殺者而用之。日主爲體者,日主旺,印綬多,必要財星爲用;日主旺,官殺輕,亦以財星爲用。日主旺,比劫多 ,耐我財星,以食傷爲用;日主旺,比劫多,而財星輕,亦以食傷爲用。日主旺,官星輕,銕綬重,以財星爲用;日主弱,官殺旺,則以印綬爲用,日主弱,食傷多,亦以印綬爲用;日主弱,財星旺,則以比劫爲用。日主與官殺兩停者,則以食傷爲用;日主與財星均敵者,則以印比爲用。此皆用神之的當者也。 如日主不能爲力,合別幹而化,化之真者,即以化神爲體。化神有餘,則以泄化神之神爲用;化神不足,則以生助化神之神爲用。 局方曲直五格,日主是元神,即以格象爲體,以生助氣象者爲用,或以食傷爲用,或以財星爲用,只不宜用官殺。宜總視其格局之氣勢意向而用之,毋執一也。 如無格無局,四柱又無用神可取,即或取之,或閒神合住,或被衝神損傷,或被忌神劫佔,或被客神阻隔,不但用神不能顧日主,而日主亦不能顧用神。

滴天髓阐微 · 十三、體用 · 第2285行

若得歲運破其合神,合其衝神,制其劫佔,通其阻隔,此謂歲運安頓,隨歲運取用,亦不失爲吉也。 原注云:“二三四五用神,的非妙造”,此說大謬。只有八字,總去四五至爲用神,財是除日干之外,只有兩字不用,斷無此理。總之有用無用,定有一個着落,確乎不易也。命中只有喜用兩字,用神者,日主所喜,始終依賴之神也,除用神、喜神、忌神之外,皆閒神客神也,學者宜審察之。大凡天干作用,生則生,克則克,合則合,衝則衝,易於取材,而地支作用,則有種種不同者,故天干易看,地支難推。 丙寅 甲午 丙午 癸巳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此火長夏令,月支坐刃,年支逢生,時支得祿,年月兩支,又透甲丙,烈火焚木,旺之極矣,一點癸水熬幹,只得從其強勢。運逢木火土,財喜頻增;申酉運中 ,刑耗多端;至亥運,激火之烈,家業破盡而亡。所謂旺極者,抑之反激而有害也。 丙火生於初秋,秋金乘令,二申衝去一寅,丙火之根已拔,比肩亦不能爲力。年月兩幹,又透土金,只得從其弱勢,順財之性,以比肩爲病。故運至水旺之地,制去比肩,事業巍峨:丙寅幫身,刑喪破髦。所謂弱極者扶之,徒勞無功,反有害也。此等格局頗多,以俗論之前造必以金水爲用,此造必以木爲用,以致吉凶顛倒,反歸咎於命理之無憑故特書兩造爲後證雲。

滴天髓阐微 · 十四、精神 · 第2311行

### 十四、精神 人有精神,不可以一偏求也,要在損之益之得其中。 原注,精氣神氣皆無氣也,五行大率以金水爲精氣,木火爲神氣,而土所以實之者也。有神人不見其精,而精自足者,有精足不見其神,而神自足者;有精缺神索,而日主虛旺者;有精缺神索,而日主孤弱者,有神不足而精有餘者,有精不足而神有餘者,有精神俱缺而氣旺;有精神俱旺而氣衰,有精缺得神以助之者,有神缺得精以生之者,有精助精而精反泄無氣者,有神助神而神反斃無氣者,二者皆由氣以主之也。凡此皆不可以一偏求也,俱要損益其進退,不可使有過不及也。 任氏曰:精者,生我之神也;神者,克我之物也;氣者,本氣貫足也。二者以精爲主,精足則氣旺,氣旺則神旺,非專以金水爲精氣,木火爲神氣也。本文末句雲:“要在損之益之得其中”,顯非金水爲精,木火爲神,必得流通生化,損益適中,則精氣神三者備矣。細究之,不特日主用神體象有精神,即五行皆有也。有餘者則損之,不足則益之,雖一定理,角亦有一定中之不定也,惟在審察“得其中”三字而已。損者,剋制也;益者,生扶也。有餘損之,也有餘者宜泄之;不足益之,過不足者宜去之。此損益之妙用也。蓋過於有餘,損之反觸其怒,則宜順其有餘而泄之;過於不足,益不受補,則宜從其不足而去之,是不可以一偏求也。總之精太足宜益其氣,氣太旺宜助其神,神太泄宜滋其精,則生化流通,神清氣壯矣。如精太足,反損其氣,氣太旺,反傷其神,神太泄,反抑其精,則偏枯雜亂,精索神枯矣。所以水泛木浮,木無精神;木多火熾,火無精神;火炎金無精神;金多水弱,水無精神。原注以金水爲精氣,木火爲神氣者,此由髒而論也。

滴天髓阐微 · 十四、精神 · 第2316行

以肺屬金,以腎屬水,金水相生,藏於裏,故爲精氣,以肝屬木,以心屬火,木火相生,發於表,故爲神氣,以脾屬土,貫於周身,上所以實之也。若論命中之表裏精神,則不以金木水火爲精神也,譬如旺者宜泄,泄神得爲精足,此從裏發於表,而神自足矣;旺者宜克,克神有力爲神足,此由表達於裏,而精自足矣,如土生於四季月,四柱土多無木,或乾透庚辛,或支藏申酉,此謂裏發於表,精足神定;如土多無金,或乾透甲乙,或支藏寅卯,此謂表達於裏,神足精安;土論如此,五行皆同,宜細究之。 癸酉 甲子 丙寅 戊戌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此造以甲木爲精,衰木得水滋,而逢寅祿爲精足,以戊土爲神,坐戌通根,寅戌拱之爲神旺。官生印,印生身,坐下長生爲氣貫流通,生化五行俱足。左右上下情協不悖,官來能擋,劫來有官,食來有印,東西南北之運,皆可行也,所以一生富貴福壽 ,可謂美矣。 癸未 乙卯 丙辰 庚寅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此造以大勢觀之,官印相生,偏財時遇,五行不缺,四柱純粹,儼然貴格,不如財官兩字休囚,又遙隔不能相顧,支全寅、卯、辰。春土克盡,不能生金,金臨絕地,不能生水,水之氣盡泄於木,木之勢愈旺而火熾,火熾則氣斃,氣斃則神枯。行運北方,又傷丙火之氣,反助取木之精;即逢金運,所謂過於有餘,損之反角其觸,以致終身碌碌 ,名利無成出。 戊戌 乙丑 丙辰 己丑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此四柱皆土,命主元神,泄盡月幹,乙木凋枯,所謂精氣枯索。運逢壬戌,本主受傷;年逢辛未,緊克乙木,卒於九月患弱症而亡。 此造運用逆行,大抵是右命。

滴天髓阐微 · 十五、月令 · 第2380行

### 十五、月令 月令乃提綱之府,譬之宅也,人元爲用事之神,宅之定向也,不可以不卜。 原注:令星乃三命之至要,氣象得令者吉,喜神得令者吉,令其可忽乎?月令如人之家宅,支中之三元,定宅中之向道,不可以不卜。如寅月生人,立春後七日前,皆值戊土用事;八日後十四日前者,丙火用事 ;十五日後,甲木用事。知此則可以取格,可以取用矣。 任氏曰:月令者,命中之至要也。氣象、格局、用神,皆屬提綱司令,天干又有引助之神,譬如廣廈不移之象。人元用事者,即此月此日之司令神也,如宅中之向道,不可不卜。《地理玄機雲》雲:“宇宙有大關會,氣運爲主;山川有真性情,氣勢爲先”。所以天氣動於上,而人元應之,地氣動於下,而天氣從之。由此論之,人元司令,雖助格輔用之首領,然亦要天地相應爲妙。故知地支人元必得天干引助,天干爲用,必要地支司令。總雲人元必須司令,則能引吉制兇;司令必須出現,方能助格輔用。如寅月之戊土,巳月之庚金,司令出見,可置弗論也,譬如寅月生人,戊土司令,甲木雖未及時,戊土雖則司令,天干不透火土而透水木,謂地衰門旺;天干不透水木而透火土,謂門旺地衰,皆吉凶參半。如丙火司令,四柱無水,寒木得火而繁化,相火得木而生柱,謂門地兩旺,福力非常也,如戊土司令,木透於,支藏水,謂門地同來衰,禍生不測矣。余月依此而論。 甲戌 丙寅 戊寅 丙辰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戊寅日元,生於立春十五日後,正當甲木司令,地支兩寅緊克辰戌之土,天干甲木,又制日干之戊,似乎煞旺身弱。然喜無金,則日元之氣不泄,更妙無水,則丙火之印不壞,尤羨鐵身透丙,化殺生身。